從這裡開始是正文
如果有放置的汽車的話?
最後更新日期2024年8月2日
損害街道美觀的“麻煩的東西”放置汽車,發現了的話請報警!
被放置在道路邊緣和公園旁,找不到主人的汽車。
也可以看到取下號碼,削減車體號碼等性質惡劣的情況。像這樣放置的汽車,不僅損害了街道的美觀,還妨礙了人和車的通行,有時被放火,給地域社會帶來了各種各樣的問題。
關於放置在市政府管理的道路等處的汽車,根據《橫濱市放置汽車及沈船等的發生防止及適當處理的條例》(1991年10月實施),在土木事務所進行調查,確認事實。檢查車牌號、車體號碼、破損狀況等,在製作筆錄的同時貼警告書(黃牌)。
此外,當地員警還確認了所有權,根據需要發出撤去勸告和撤去命令,正在自主撤去。但是,調查的結果是,所有者不明的情況下,根據廢物判定委員會(資源循環局業務課地域聯合推進擔當召開),被判定為廢物的汽車在市裡進行了撤去處理。
- 市民對放置汽車進行通報、巡邏,發現放置汽車
↓
- 土木事務所製作調查筆錄、粘貼警告書(黃色貼紙)
↓
- 向資源循環局發送筆錄、向員警詢問所有權等
↓
- 所有權的回答(如果所有者判明了,請委託所有者撤去)
↓
- 在資源循環局召開廢物判定委員會
↓
- 土木事務所的處分通知書的粘貼(紅貼紙)
↓
- 資源循環局處分公告(橫濱市報)、廢物認定
↓
- 資源循環局撤去放置的汽車
旭區內的市管理道路等處的放置汽車
旭土木事務所
電話號碼:045-953-8801
關於本頁的諮詢
頁面ID:451-339-4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