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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消防水利設施設置補助金交付制度的通知
最後更新日期2023年3月14日
發生大規模地震的情況下,由於水管破損等原因,有可能無法使用消火栓。因此,除了消火栓以外,還需要對滅火活動有效的防火水槽、河川、池塘等多種消防水利。
橫濱市計畫性地進行防火水槽的整備,但是由於設置用地的確保逐年變得困難,所以創設了“消防水利設施設置補助金交付制度”,於2005年4月1日開始實施。
計畫建造能夠設置活用基礎部分的水槽(地下水槽)的耐火建築物的人,請理解防火水槽整備事業,並活用本制度。
消防水利設施設置補助金交付制度
在橫濱市內,消防栓以外的消防水利水量不足的一定地區(整備地區)打算建設耐火建築物的人,對於設置地下水槽(40m3以上)的人,給予補助金的制度,補助金發放對象的水利設施及補助金額如下。
(除根據其他法令的規定有義務設置消防水利設施的情況以及對該消防水利設施的設置通過其他制度獲得補助金的情況外。)
補助金發放對象水利設施
・導水管
・地下水箱
・與根據消防法設置的消防用設備或特殊消防用設備等水源兼用的水槽
・其他消防局長認為必要的消防水利設施
補助金額
水量 水利設施 | 40㎥ | 50㎥ | 60㎥ | 70㎥ | 80㎥ | 9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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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水箱 | 200萬日圓 | 230萬日圓 | 260萬日圓 | 290萬日圓 | 320萬日圓 | 350萬日圓 | 380萬日圓 |
兼用水槽 | |||||||
其他 | 以上述金額為基準的金額、上限380萬,在限額範圍內協商後決定補助金額 |
(單位:日圓)
整備地區
將市內用500米的網狀物區分開來,將各網狀物分類為5個等級的延燒危險度等級,按延燒危險度等級規定必要水量,致力於確保地震火災所需的水量。
對各個網狀物所持有的消火栓以外的現有消防水利的總水量不足該基準水量的網狀物進行整備。具體的場所請向橫濱市消防局警防部警防課計畫科確認。
補助金交付制度的手續
1 | 事前商量 | 1在消防局警防課、指導課或各消防署進行建築事前商量時,通知補助金交付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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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申請 | 請附上相關文件提交補助金交付申請書。 |
3 | 審查 | 在消防局警防課,按照設置基準進行審查。 |
工程開始 | ||
4 | 檢查 | 請接受消防局警防課進行的配筋檢查、中間檢查、完成檢查的各檢查。 |
工程完成 | ||
5 |
實績報告 | 請提交經費明細表。 |
6 | 請求 | 請您提交帳單。 |
7 | 水利指定 | 請向所屬消防署長提交消防水利指定承諾書,並向市長提交維護管理承諾書。 |
8 | 補助金交付 | 交付補助金交付申請書決定的金額。 |
※這個制度是基於“橫濱市消防水利設施設置補助金交付綱要”的。關於制度的詳細情況如果有不明白的地方,請隨時諮詢以下的聯繫方式。
關於本頁的諮詢
消防局警防部警防課計畫系
電話:045-334-6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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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045-334-6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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