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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處理設施生活環境影響調查專門委員會概要
最後更新日期2025年1月6日
橫濱市廢棄物處理設施生活環境影響調查專門委員會
關於廢棄物的處理及清掃的法律(以下稱為“法”。)根據第8條的2第3項以及法第15條的2第3項,聽取關於廢棄物處理設施的設置等的計畫以及維持管理的計畫是否對周邊地區的生活環境的保護進行了適當的考慮的科學判斷的意見為目的而設置。
作為對象的廢棄物處理設施的種類
法施行令第5條第1項規定的垃圾處理設施中的焚燒設施,以及同條第2項規定的一般廢棄物的最後處理場,以及法施行令第7條第3號、第5號、第8號、第10號之2以及第11號之2至第14號規定的產業廢棄物處理設施。
一般廢棄物處理設施(法施行令第5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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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項 | 焚燒設施 |
第2項 | 最後處理場 |
工業廢棄物處理設施(法施行令第7條) | |
第3號 | 汙泥(PCB汙染物及PCB處理物除外。)的焚燒設施 |
第5號 | 廢油(廢PCB等除外。)的焚燒設施 |
第8號 | 廢塑膠類(PCB汙染物及PCB處理物除外)的焚燒設施 |
第10號之2 | 廢水銀等硫化設施 |
第11號之2 | 廢石棉或含有廢石棉的工業廢棄物的熔融設施 |
第12號 | 廢PCB等PCB汙染物、PCB處理物的焚燒設施 |
第12號之2 | 廢PCB等PCB處理物的分解設施 |
第13號 | 廢PCB等PCB處理物的清洗設施或分離設施 |
第13號之2 | 工業廢棄物的焚燒設施(不包括第3號、第5號、第8號以及第12號所示的設施。) |
第14號 | 工業廢棄物最後處理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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