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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住宅用房屋證明書的介紹

最後更新日期2025年3月17日

住宅用房屋證明是什麼

新建住宅用房屋或購買新建的住宅用房屋,在1年內登記的情況下,為了減輕登記許可稅(所有權的保存、轉移、抵押權的設定登記時所需的東西)的稅率,需要的證明書。
另外,購買二手住宅(建築後使用過的)時的“住宅用房屋證明書”在該住宅所在地的區政府稅務課辦理,詳情請諮詢相應的區政府稅務課。
※ 用於確定申告的情況
可以通過進行保存登記時發行的住宅用房屋證明書的複印件進行申報。
如果因為丟失等原因找不到的話,需要再次申請。為您介紹手續所需的文件和手續費,請諮詢。
再發行的話,需要必要材料及手續費。
(電話:045-671-4503 8:45-17:00)

新建住宅用房屋證明書的發行條件

  1. 個人新建住宅用房屋,或者取得建築後沒有使用過的住宅用房屋
  2. 個人專為自己居住而使用那個房屋
  3. 地板面積在50m2以上(區分所有建築物僅限專有面積)
  4. 新建或取得後1年以內的物件
  5. 區分所有建築物必須是“耐火建築物”或“準耐火建築物”                                              另外,也有不能發行證明書的情況,詳情請諮詢資訊諮詢科。                                         (電話:045-671-4503 8:45-17:00)   

申請方法

請拿著必要材料來資訊諮詢科證明書發行窗口。
(也受理郵寄申請。※郵寄申請的詳情(文件:73KB)
※從2024年10月23日(星期三)開始試行從橫濱市電子申請·申報系統的受理(外部網站)
 另外,電子申請和申報系統的申請已經入住了取得新建住宅用房屋證明書的住宅,只有在新建後1年以內才能申請。但是,即使是已經居住的情況下,為了確定申告需要發行(再發行)住宅用房屋證明書的情況下,也不能通過電子申請受理,請通過窗口或郵寄申請。
 關於電子申請的方法,請看“新建用房屋證明書的電子申請的詳細內容(PDF:1275KB)”。
在窗口準備了住宅用房屋證明申請書。
申請書也可以列印並攜帶。
住宅用房屋證明書・住宅用房屋證明書(請兩張組準備。)(PDF:108KB)
住宅用房屋證明書・住宅用房屋證明書(請兩張組準備。)(字:25KB)
住宅用房屋證明書・住宅用房屋證明書的填寫示例(PDF:194KB)

申請所需的文件

申請住宅用房屋證明書時,請出示或提交必要材料,審查內容後發行證明書。必要材料是出售住宅還是訂購住宅,住民票轉移到住宅用房屋的所在地等不同。

1必須的文件

(1)登記相關文件(出示原件或文字等清晰的複印件)

  需要下一個A~O中的一個。

  • A建築物的登記事項證明書
  • i(財)民事法務協會提供查詢編號的“互聯網登記資訊
  • u建築物的“登記完成證”(書面申請)和(財)民事法務協會沒有查詢編號的“網路登記資訊”(請務必攜帶雙方)
  • e建築物的“登記完成證”(書面申請)和“登記事項摘要書”(請務必攜帶雙方)
  • O建築物的“登記完成證”(電子申請)
(2)住民票的複印件(6個月以內製作的。提示原件或文字等清晰的複印件。未入住時提交)


便利店交付的詳細內容

  ※ 只有本人或同戶才能通過便利店交付取得住民票。

2根據情況需要的文件
(1)購買出售住宅、公寓等的情況:買賣合同或者轉讓證明書

※請出示原件或文字等鮮明的複印件。

(2)區分所有建築物的情況:建築確認完畢證及檢查完畢證

※確認耐火性能。
※請出示原件或文字等鮮明的複印件。

(3)以下是A~U的情況:房屋未使用證明書

*僅在以下a~u中任意一種情況下才需要。

  • 在建築住宅、公寓等處,從登記簿上記載的新建日期到申請住宅用房屋證明書已經過了1年以上的情況
  • 購買建築住宅、公寓等,建築主和賣主不同的情況
  • 辦理所有權轉移登記的情況
    > 房屋未使用證明書(word:12KB)

※請您提交原件。

(4)申請書及附加材料

  *只有未入住時才需要。
 住宅用房屋證明書的原則是,根據申請者作為自己的居住用使用該房屋的發行條件,完成住民票的遷入手續,在文件上確認作為居住用房屋入住後再取得。但是,由於不得已的理由,在申請證明書的時候,如果趕不上將住民票移到該房屋所在地的話,除了上述1~5的文件之外,還可以附上下面的a~i的文件進行申請。

  • A申請書
    請具體填寫入住前申請住宅用房屋證明書的不得已的理由。另外,從申請日到入住預定日的天數原則上在2周以內。
  • 附加材料                                                                             提交申請時居住的房屋買賣合同(預約)書、借貸契約書等。                                  >申請書的參考格式(word:18KB)                                                                      >關於申請書的Q&A(PDF:220KB)

  ※請提交申請書原件和附加材料。
  ※住民票的複印件也需要提交。

(5)房屋為特定認定長期優良住宅的情況:長期優良住宅相關文件
  • a認定申請書的副本(關於促進長期優良住宅普及的法律實施規則第一號樣式第一面到第四面。但是,獨門獨院的話不需要第三面。)
  • i認定通知書(同第二號樣式)

※請提交文字等清晰的複印件。

(6)房屋被認定為低碳住宅的情況:低碳建築物相關文件
  • a認定申請書的副本(關於促進城市低碳化的法律實施規則樣式第五第一、三、五、六面(但是,如果是獨門獨院的話不需要第五面)※2017年4月1日以前的樣式從第一面到第四面。但是,如果是獨門獨院的話,不需要第三面。
  • i認定通知書(同樣式第六)

※請提交文字等清晰的複印件。
另外,根據內容的不同,也有不能發行證明書的情況,詳情請諮詢資訊諮詢科。
(電話:045-671-4503)

手續費

每件1300日圓

其他

1天超過10件的申請,原則上是在第二天以後交付。由於大量的申請和登記的情況等原因決定了期限的情況下,請事先商量。

根據大量申請發行日期的標準
申請件數 發行日的標準(閉廳日除外)
1~10件 即日
11~20件 第二天
21~50件

第二天

51件以上 請事先諮詢(電話:045-671-4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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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本頁的諮詢

建築局資訊諮詢課

電話:045-671-4503

電話:045-671-4503

傳真:045-681-2436

電子郵件地址[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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