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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日施行】橫濱市再能源節能說明制度

最後更新日期2025年3月26日

橫濱市自2025年4月1日起,設立了以下制度。
關於以下2點的說明義務,設計對象計畫的建築師必須在該計畫的工程開始之前對建築主進行說明。
【再能源說明義務】
 在進行超過10m2的新建、擴建相關設計時,建築師可以向建築主設置在該建築物上的可再生能源利用設備
有義務 交付書面說明
【節能說明義務】
 在進行超過10m2的住宅的新建、擴建相關設計時,除上述內容外,還將對絕熱等性能等級5、一次能源消耗性能等級6的符合性書面材料
有義務 交付並說明
 另外,作為努力規定,絕熱等性能等級6、7及氣密性能的符合性也將書面說明。

手續流程

手續流程

※上述流程是一個例子,建築師可以根據自己的設計業務推進方法靈活應對。詳情請確認制度的解說

制度的解說

解說視頻和文本

資訊提供資料

使用方法請看制度的解說,用於向建築主提供資訊。

制度概要傳單

住宅、複合建築物用傳單

【住宅・複合建築物用】介紹了再能源節能說明制度的概要。
  說明制度傳單(用於住宅、複合建築物)(PDF:1526KB)

非住宅建築物用傳單

【非住宅建築物用】介紹了再能源說明制度的概要。
  說明制度傳單(非住宅用)(PDF:1401KB)

【再能源】橫濱再能源的推薦

再能源宣傳冊

這是關於再能源利用設備的說明手冊。
  橫濱再能源推薦(PDF:7,672KB)

【節能】橫濱健康節能住宅絕熱等級6.7的推薦

節能小冊子

這是關於住宅節能性能的說明手冊。
  橫濱健康・節能住宅絕熱等級6・7的推薦(PDF:3,235KB)

【再能源】關於再能源設備設置上的注意事項等的指導方針

指南

這是總結了引進再能源設備時需要注意的地方等的資料。
  關於可再生能源利用設備設置上的注意事項等的指導方針(PDF:5,218KB)

說明書格式

【再能源】關於可再生能源利用設備的說明書格式

再能源說明方式

關於可再生能源利用設備的說明書格式(word:22KB)
※參考樣式。如果記載了建築物節能法實施規則(外部網站)條中規定的必要記載事項,可以使用任意的樣式進行說明。

【節能】關於住宅能耗性能的說明書格式

啊

關於住宅能耗性能的說明書格式(word:21KB)
※參考樣式。如果記載了橫濱市生活環境保護等相關條例實施規則(外部網站)中規定的必要記載事項的話,可以使用任意的格式進行說明。

關於本制度的問題

關於制度的問題,請從以下郵件地址諮詢。
 [email protected]

您的問題在以下的“參考:關於本制度的Q&A”中公開。

參考

關於本制度的Q&A

關於本制度的Q&A(截止2025年3月11日)(PDF:257KB)
(上述諮詢形式中收到的內容等刊登在這裡。)
國土交通省質疑回答集(外部網站)
(這是關於修改建築物節能法等的解說資料。還刊登了“建築物可再生能源利用促進區域制度”等相關內容。)

各種支援制度

在引進再能源利用設備、提高節能性能時,有可能利用各種支援制度。
關於各制度的詳細內容,請諮詢以下列表中的管轄部門等。

く

關於節能措施的支援制度一覽(在本市其他網站的鏈接)

關於說明文件的保存

本制度所使用的文件,根據建築師法、市條例規則,有義務保存“15年”。
進行說明時,請保存說明時使用的文件的副本。
建築主沒有表明不需要說明的意思,所以沒有進行說明的情況下,請保存表明意思的文件。
建築師的說明義務的履行情況,有可能在根據建築師法向都道府縣實施的建築師事務所的報告聽取等中確認。

關於建築物可再生能源利用促進區域制度

再能源說明制度是基於建築物節能法規定的“建築物可再生能源利用促進區域制度”。
關於該法規定的促進計畫等,請確認建築物可再生能源利用促進區域制度的頁面
※節能說明制度是基於橫濱市生活環境保護等相關條例的。詳情請確認根據法令

根據法令

※以下說明是預定於2025年4月1日實施的內容。
・橫濱市全域是“建築物可再生能源利用促進區域”(法第60條)。
・建築師在橫濱市內進行條例規定的規模超過10m2的新建、擴建相關設計時,有義務向建築主提交書面說明該設計相關建築物中可以設置的可再生能源利用設備。(法第63條)
 ※建築主表明了不需要說明的意思的情況除外。

※以下說明是預定於2025年4月1日實施的內容。
・要進行說明的建築師在該建築物的工程開始前必須進行法律規定的說明。(施行規則第77條)

※以下說明是預定於2025年4月1日實施的內容。
・建築師在橫濱市內進行超過10m2的住宅的新建或擴建相關設計時,對該住宅相關規則規定的節能基準=絕熱等性能等級5、一次能源消耗性能等級6的符合性進行評價,同時對建築主評價的結果進行書面評價有義務交付說明。(條例第141條之14第1款)
・另外,作為努力規定,在對規則規定的上位的節能基準=絕熱等性能等級6以上以及對氣密性能的符合性進行評價的同時,努力向建築主發放書面說明評價的結果。(條例第141條之14第2款)
 ※建築主表明不需要說明的意思的情況除外

※以下說明是預定於2025年4月1日實施的內容。
・要進行說明的建築師在該住宅的工程開始前必須進行條例規定的說明。(條例施行規則第88條之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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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本頁的諮詢

建築局住宅部住宅政策課(關於節能的說明)

電話:045-671-2922

電話:045-671-2922

傳真:045-641-2756

電子郵件地址[email protected]

建築局建築指導部建築企劃課(關於再能源的說明及其他內容)

電話:045-671-4526

電話:045-671-4526

電子郵件地址[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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