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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住宅用地建設工程許可基準等的一部分修改(2013.6.27)

最後更新日期2024年7月31日

2013年6月27日

關於《建造住宅用地的指南》第1篇第2章刊登的“需要許可的工程”、“不需要許可的工程”以及《開發許可的指南》中刊登的“不適用開發行為定義的解釋基準形式的變更”的規定,為了徹底防止因建造住宅用地而產生的災害,請按照建造等限制法的宗旨,制定相關基準,並僅限於特定的浸水災害地區。

在本標準的修改中,根據橫濱市規則等相關意見公開征集手續實施綱要,從2013年4月18日到2013年5月17日實施意見公開征集,並進行修改。

修改的內容如下。

修訂的概要(PDF:159KB)

新舊對照及修訂後的標準

  1. 與建造住宅用地相關的工程安全確保等相關的基準新舊對照(PDF:398KB)/修改後的基準(PDF:479KB)
  2. 城市計畫法的開發行為(開發行為定義的解釋基準)的符合或者不符合新舊對照(PDF:447KB)/修改後的基準(PDF:562KB)

關於基準·處理的修改,請諮詢建築局宅地審查課宅地企劃擔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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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本頁的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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