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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大規模填土造地狀況調查的Q&A

最後更新日期2024年12月27日

  1. 關於公佈的事情
    1. 公佈大規模填土造地的目的是什麼?
    2. 公佈了大規模的填土造地,是說那裡很危險嗎。
    3. 大規模的填土造地是什麼樣的造地?
    4. 大規模的填土部分是怎麼調查的呢。
    5. 在公佈的調查圖中不清楚是否有自己的用地,有詳細的圖嗎。
    6. 我想知道自己用地的盛土的高度(深度)是多少。有詳細的圖紙和數據嗎?
  2. 關於宅地抗震化推進事業等
    1. 請告訴我2006年住宅用地建設等限制法的修改概要。
    2. 國家創立的“宅地抗震化推進事業”的目的是什麼。
    3. 為了使住宅用地安全,應該實施什麼樣的工程呢。
    4. 城市計畫法的開發許可和土地區劃整理事業的造地也有必要進行抗震化的工程嗎。
    5. 橫濱市至今為止是如何致力於“宅地抗震化推進事業”的呢。
    6. 其他城市公佈了“大規模的填土造地”嗎。
  3. 關於今後的建築及建造計畫
    1. 進入大規模的填土造地的話,在建造土地的時候,需要什麼特別的手續,或者有特別的條件嗎。
  4. 關於土地交易等
    1. 買賣的時候,有必要在重要事項說明書上記載進入大規模的填土造地嗎。

1. 關於公佈的事情

Q1-1公佈大規模的填土造地的目的是什麼。

為了讓市民們知道大規模的填土造地就在身邊,與市民和企業的各位合作,以在防止災害的發生和減輕災害的“防災城市建設”中發揮作用為目的而公佈了這一消息。

Q1-2公佈了大規模的填土造地,是說那裡很危險嗎。

雖說進入了大規模的填土造地,但那個宅地並不一定危險。
接受了宅地建造和開發許可手續的宅地,是按照一定的基準建造的,建造後,如果那個宅地和建造時一樣維持的話,地震時也能期待減災的效果。
另外,在阪神·淡路大地震央,1975年以後建造的住宅用地建設等限制法適用的擁壁的受災率為0.01%(總數約56000處中有7處受災),其中全部毀壞·上部半壞為0件的調查報告。

Q1-3大規模的填土造地是什麼樣的造地。

在建造住宅用地的時候,一般采用切土和填土的方法,因為填埋了谷和澤,所以在盛土內容易受到水的侵入,形狀上盛土的側面多存在谷部斜面的填埋盛土,另外,傾斜地盤上高度高的腹敷盛土等被稱為填土造地。
國土交通省將滿足以下條件的填土造地中的大規模填土造地定位為大規模的填土造地。

  1. 填土面積超過3000平方米(填谷型大規模填土造地)
  2. 填土前的地基面(原地基面)對水平面的角度在20度以上,且填土的高度在5米以上(腹敷型大規模填土造地)

Q1-4大規模的填土部分是怎麼調查的。

作為建造前的地形數據,在舊版地形圖(1922年~昭和20年)、美軍空中照片(昭和20年代)、舊版地形圖(1955年~昭和36年・1963年)以及空中照片(1961年・1963年)中,從最新地形數據的數字映射數據(2002年度~平成19年度~重疊)中提取了海拔19年)中,將其海拔19年)中,將其海拔19年)中,並將其大規模造就緒。

Q1-5公佈的調查圖中不知道是否有自己的用地,有詳細的圖嗎。

麻煩您,請和建築局宅地審查部宅地審查課商量。

Q1-6我想知道自己的用地的盛土的高度(深度)是多少。有詳細的圖紙和數據嗎?

1962年8月1日以後的建造,住宅用地建設等限制法或者都市計畫法的許可(以下稱為“許可”。)的話,可以用許可的圖紙進行調查。
另外,如果是1962年8月1日前的建造或者1962年8月1日以後沒有得到許可的建造,因為是沒有許可手續的建造,所以沒有圖紙。

2. 關於宅地抗震化推進事業等

請告訴我Q2-1 2006年住宅用地建設等限制法的修改概要。

在宅地造成工程限制區域外,由於住宅用地造成的災害,對相當數量的居住者等產生危害的可能性很大的一批造成住宅地的區域,將符合以下任意一個的區域指定為“造成住宅地防災區域”,為該區域的宅地的所有者等造成災害可以勸告或命令採取必要的措施。

  1. 通過穩定計算,確認了由於地震力和填土的自重而產生的填土的滑動力超過了對滑面的最大摩擦抵抗力和其他抵抗力。
  2. 發生了切土或填土後的地基滑動、擁壁下沉、懸崖崩塌等現象的

Q2-2國家創立的“宅地抗震化推進事業”的目的是什麼。

這項事業是以提高住宅用地的抗震性,減輕大地震造成的大規模填土造地的損失為目的的國庫補助事業。
專案的內容是,進行把握大規模填土造地狀況的調查,在當地進行地基調查後實施必要的對策工程。
詳細內容請看國土交通省的主頁。
國土交通省主頁“宅地抗震化推進事業”(外部網站)

Q2-3為了使住宅用地安全,應該實施什麼樣的工程呢。

國土交通省將“※滑動崩塌”防止對策工的種類大致分為抑制工和抑制工,如下所示。
“抑制工是通過改變大規模填土造地的地形、地下水狀態等自然條件,防止滑動崩塌的工程,有地表水排除工、地下水排除工等。抑制工是通過設置構造物,通過其抵抗力防止滑動崩塌的施工方法,有山體滑坡抑制樁等。
此外,在選定防滑崩塌對策工時,應綜合討論土質、氣候條件、對策工的特性、將來的維持管理等,在考慮經濟性、施工性的同時進行選定。”
※ 滑動崩塌:地震的時候,在填埋了谷和澤的建造住宅地或者傾斜地盤上腹部的建造地,在盛土和地山的邊界面等山體滑坡的變動發生。

Q2-4城市計畫法的開發許可和獲得土地區劃整理事業的造地也有必要進行抗震化的工程嗎。

接受了宅地建造和開發許可手續的宅地,是按照一定的基準建造的,建造後,如果那個宅地和建造時一樣維持保全的話,地震時也能期待減災的效果。
另外,在阪神·淡路大地震央,1975年以後建造的住宅用地建設等限制法適用的擁壁的受災率為0.01%(總數約56000處中有7處受災),其中全部毀壞·上部半壞為0件的調查報告。

Q2-5橫濱市至今為止是如何致力於“宅地抗震化推進事業”的呢。

從2006年到2009年,為了把握大規模的填土造地的狀況,實施了調查。

Q2-6其他城市公佈了“大規模的填土造地”嗎。

詳細內容請看國土交通省的主頁。
國土交通省主頁“宅地防災”(外部網站)

3. 關於今後的建築及建造計畫

Q3-1如果進入大規模的填土造地,在建造土地的時候,需要什麼特別的手續,或者有特別的條件嗎。

雖說進入了大規模的填土造地,但並不是需要特別的手續,也不是附加特別的條件。
另外,建築建築物時也沒有特別的限制。

4. 關於土地交易等

Q4-1買賣的時候,有必要在重要事項說明書上記載進入大規模的填土造地嗎。

關於大規模的填土造地,沒有義務在重要事項說明書上記載。
另外,根據宅地建築交易業法的修改,在重要事項說明中,追加了“有無建造宅地防災區域”,但是“建造宅地防災區域”是指指定為宅地造成工程限制區域以外的大規模的填土造地,在橫濱市,現在沒有指定的區域沒有。

關於大規模的填土造地,請諮詢建築局宅地審查課宅地企劃擔當。

關於本頁的諮詢

建築局宅地審查部宅地審查課

電話:045-671-2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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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045-681-2435

電子郵件地址[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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