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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手續的流程

最後更新日期2024年11月7日

手續流程

*“申報事項的變更”的情況下,根據變更內容的不同流程也會有一部分不同,大致如下。

關於手續流程的圖顯示了。圖的下方有說明文章。

1.出店概要書的提交

在橫濱市內新設或變更大規模零售店鋪時,需要事先辦理手續。
請事先在相關窗口確認相關法令和技術事項,併在以下任意一個早期之前提交分店概要書。

  • 大規模零售店鋪布局法申報的4個月前
  • 建築確認申請的3個月前

下一步

2.向地區提供早期的資訊

新設大規模零售店鋪或進行符合以下情況的變更時,請在提交出店概要書之日起的1個月內,以店鋪出店預定地周邊的地域居民等為對象,告知出店概要書的內容。

  • 店鋪面積的增加或改建時,變更後的店鋪面積在6千m2以上或變更前的2倍以上的變更申報
  • 市長認為特別需要的申報

下一步

3.“事前說明書”的提交、協商

進行新設等申報的大型店鋪設置者,根據法律討論申報事項、附件資料,以及基於指針、市基準的考慮事項等,製作“事前說明書”。製作時,請事先在相關課上商量技術事項等。
在提交申報之前提交“事前說明書”,謀求與相關局課所管轄的相關法令、條例等的吻合性,協商制定與周邊生活環境相協調的開店計畫。

下一步

4.提出“大規模零售店申報書”

進行新設等申報的大型店鋪設置者,必須附加記載了對周邊地區生活環境的影響對策相關事項等的文件,並向橫濱市進行申報。
有申報的情況下,橫濱市將其概要等刊登在“橫濱市報”上(稱為申報的“公告”。)。
另外,從公告之日起的4個月內,在經濟局商業振興課、大型店所在區的區政府區政推進課(新設的申報時)閱覽大型店申報的文件。
關於申報和手續狀況,請看橫濱市的申報狀況

下一步

5.說明會的召開

進行新設等申報的大型店設置者,必須在申報之日起的2個月內,召開通知申報書等內容的說明會。
關於說明會的日期和地點,根據“說明會的通知”(在日刊報紙上刊登或折入傳單)、在開店預定地的標識,大型店鋪設置者會通知。

下一步

6.提交當地居民的意見書

對於申報,對於當地居民、當地經營者等為了保持大規模零售店周邊地區的生活環境而應考慮的事項有意見的人,可以在申報公告之日起的4個月內,向橫濱市提交意見書(word:21KB)。提交的意見書將作為橫濱市是否應該要求大型店修改計畫,以及討論其內容時的參考。

  • 想就大型店的計畫發表意見時,請在意見書上填寫意見的內容及理由以及必要事項,並帶到橫濱市經濟局商業振興課或郵寄提交。
  • 可以提交意見書的期間是從申報的公告之日起4個月以內(必須到達)。
  • 提交的意見書將由橫濱市公告其概要。此外,原則上從公告之日起的一個月內,將閱覽所有意見書(除不符合該制度宗旨或違反公序良俗的除外)。

下一步

7.“橫濱市的意見”

橫濱市考慮到當地居民的意見,並考慮“指針”和“運用基準”,從申報之日起8個月內,對大型店鋪設置者,以書面形式陳述從保持生活環境的觀點出發的意見,或者沒有意見的情況下通知該情況。
橫濱市陳述意見時,將公告該意見的概要,自公告之日起一個月內閱覽。
如果沒有橫濱市的意見,在那個時候手續結束,大型店設置者從收到通知之日開始可以開店。

下一步

8.由大型商店設置者提出自主應對措施(變更等)

橫濱市陳述意見時,大型店鋪設置者會根據其意見向橫濱市發出自主的對應措施(變更申報事項),或者通知不變更申報事項。關於自主對策的內容,橫濱市將進行公告,閱覽4個月。
如果自主對策的內容反映了橫濱市的意見,內容充分的話,在那個時候手續就結束了。

下一步

9.橫濱市的“勸告”

8的內容沒有正確反映橫濱市的意見,難以避免對周邊地區生活環境產生顯著不良影響的事態發生時,橫濱市應考慮“方針”和“運用基準”,從8的申報或通知之日起2個月以內,對申報者可以“勸告”採取必要措施。
如果勸告,橫濱市將公告其內容。而且,大型店鋪設置者沒有正當理由不服從勸告的情況下,會“公開”這個意思。

關於本頁的諮詢

經濟局市民經濟勞動部商業振興課

電話:045-671-3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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