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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修改申請書等的蓋章、簽名的通知
最後更新日期2024年12月4日
在窗口和郵寄手續時提交的申請書中,本市獨自規定的內容將依次廢除蓋章和簽名。
此外,根據國家法令等要求蓋章和簽名的手續,將根據國家法令等的修改情況進行對應。
修改的內容
關於成為對象的手續、廢止時期、所管部門
○廢止蓋章·簽名的手續及廢止預定的手續一覽(PDF:1589KB)(截止2024年10月1日:6025件)(其中已廢止6004件(※))
※其中已廢止的件數比例:99%
○蓋章需要簽名的手續(PDF:340KB)(截止2024年10月1日:432件(※))
※也包括只廢除蓋章的情況。
・上述手續一覽表刊登了2020年度作為修改蓋章簽名對象的手續。
・關於各手續的最新情況,請向各手續的主管部門諮詢。
・手續的名稱和文件的名稱可能會有所不同,請諒解。
關於申請書等的填寫方法
蓋章·取消簽名的申請書等的記入只有“簽名”。
・簽名除了印刷、橡膠印章、印章外,還包括自筆。
・申請書等格式上有“印章”的記載的情況下,也可以直接使用。
溫馨小語提示
・關於個別手續,請諮詢主管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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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本頁的諮詢
頁面ID:430-871-2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