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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方法
最後更新日期2024年10月11日
1.我去指定的投票站投票。
我去“投票指南”上記載的你的投票處。(不知道投票所時,請向居住區的選舉管理委員會諮詢。)
在投票處,小孩子和看護人(附帶人、護士等)也可以入場。
※“投票指南”是每家每戶放入一個信封裡郵寄的。來投票所的時候,請帶上自己的“投票指南”。
2.在名單上確認。
提交“投票指南”,確認選舉人名冊上是否有記載。即使丟失或忘記帶“投票指南”,也要詢問你的地址、姓名、出生年月日,確認是否登記在選舉人名冊上。不需要身分證等。
3.領取投票表。
請用收到確認的“投票指南”交換,領取投票紙去填寫所。
4.在投票記錄所填寫投票用紙
仔細確認想投票的候選人、政黨等,並填寫在投票紙上。在記載所上,候選人的姓名、黨派、比例代表選舉的情況下,會公佈名單申報政黨等的名稱、簡稱(參議院選舉的情況下,名單登載者的姓名)。
※投票的方法除了親筆書寫以外,還有盲文的方法、投票所的職員代理記載的方法,希望的人請向投票所的工作人員申請。
5.將投票紙投進投票箱
在投票箱裡放入投票紙。
6.投票結束
投票到此結束。辛苦了。
關於盲文投票
眼睛不方便的人可以用盲文投票。
投票時,會給您盲文投票紙。
盲文器在投票處備有。
關於代理投票
對於因生病或受傷等理由不能寫字的人,有投票所的工作人員代替選舉人在投票紙上記載的“代理投票”制度。
希望進行代理投票的人,請向投票所的工作人員申請。
代理投票是由投票管理者(投票所的最高負責人)預先指定的2名輔助者(投票所從業者)中,1人寫選舉人指示的候補者(或者政黨名),剩下的1人確認選舉人指示的候補者(或者政黨名)是否正確記載為了確認,會在場進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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