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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設施的保安措施

最後更新日期2019年3月5日

柵欄門圖像

 為了應對修訂的SOLAS條約,從2004年7月開始,基於《關於確保國際航海船舶及國際港灣設施的安全等法律》的保安措施被船舶和港口設施規定為義務。
 具體來說,關於國際航海船舶利用的岸壁等,需要採取以下對策。
 另外,關於“確保國際航海船舶及國際港灣設施的安全等相關法律”的詳細內容,請參照國土交通省的主頁(http://www.mlit.go.jp/seisakutokatsu/solas/index2.html)(外部網站)


保安(自我警備)規程〔碼頭保安規程〕的製作和實施

  • 限制區域的設定

 作為國際航海船舶靠岸的國際碼頭設施的保安對策,設置了用柵欄等隔開的限制區域,同時在其前面水域(海)也設定了限制區域,禁止港口相關人員以外的人進入。

  • 港口設施內外的監視等措施
  • 實施保安措施的訓練
  • 船舶裝載的貨物的管理
  • 關於這些總結的保安規程的製作

設置柵欄和照明等安全設備

保安措施的實施負責人(保安管理員)的選任

關於本頁的諮詢

港灣局港灣管理部設施管理課

電話:045-671-7083

電話:045-671-7083

傳真:045-662-6565

電子郵件地址[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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