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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的回答
最後更新日期2025年1月8日
各位市民向橫濱市繳納
Q
1.“我從市(區)政府拿到了繳納通知書(繳納書),在哪裡交錢比較好呢?”
A
對應橫濱市的“繳納通知書(繳納書)”的金融機關如下。
・可繳納的金融機關窗口一覽(PDF:52KB)(PDF:52KB)
除此之外,也有可以在金融機關窗口以外的地方繳納的,請確認發送的“繳納通知書(繳納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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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2.“我從市(區)政府拿到了繳納通知書(繳納書),但是已經過了繳納期限。怎麼辦才好呢?
A
原則上,從繳納期限的第二天開始一個月以內的話,可以在繳納通知書背面的金融機關繳納,但是市稅等繳納期限的第二天開始也有發生滯納金的情況,詳情請諮詢繳納通知書發行局(區)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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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3.“我從市(區)政府拿到了繳納通知書(繳納書),可以不是用現金而是用證券繳納嗎?”
A
下面的東西可以。另外,繳納金的一部分也可以用證券繳納。
可繳納的證券
- 支票(以自帶人支付式或會計管理者或金融機構為收款人的記名式,可以在出示期間內出示支付的支票)
- 郵政銀行的轉帳支付證書、匯票(滿足與支票同樣條件的)
- 國債、地方債券(無記名式支付日期到來的)
- 國債、地方債券的利札(無記名式支付日期到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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