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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藉臨時號碼需要什麼文件?

最後更新日期2025年2月18日

申報、證明(戶籍、住民票等)
A

<必要材料>
・有效期內的汽車責任保險證原件
・本人確認文件(駕駛執照等)
・除上述內容外,還需要確認汽車安全基準的符合及同一性的文件(參照下述內容)。
・汽車檢查證
・製作證明書
・註冊識別資訊等通知書(暫時註銷登記證明書)
・汽車通關證明書
・完成檢查結束證
・註冊事項等證明書
・汽車預備檢查證
・廢氣檢查結業證
・進口車特別處理汽車申報完畢書
・汽車檢查證返還證明書
※ 根據車的種類、目的以及必要材料的不同,也有不能成為臨時號碼的對象,不能藉的情況。
如果有不明白的地方,請事先向各區政府總務課總務股諮詢。

手續費

750日圓/1申請
※在窗口用現金或電子貨幣支付。
 電子貨幣可以使用交通工具、WAON、nanaco、樂天Edy。
  另外,不能和現金一起支付,也不能儲值。

諮詢處

關於本頁的諮詢

市民局區聯絡調整課

電話:045-671-2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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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045-664-5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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