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裡開始是正文

Q

什麼是防火管理員?

最後更新日期2021年10月19日

防災、急救、防止犯罪
A

消防法規定,在劇場、大規模店鋪、集體住宅等很多人聚集的場所,管理權原者(建築物的所有者等)必須從擁有防火管理者資格的人中選任防火管理者,進行防火管理工作。
 防火管理者是指完成了消防法令規定的講習會課程的人,或者有作為防火管理者必要的學識經驗的人等具有一定的資格,並且處於能夠切實執行防火管理上必要業務的管理性或監督性地位的人。另外,管理權原者自己也可以兼任防火管理者。

<參考>
(什麼是防火管理者的業務)
 防火管理者必須根據需要徵求管理權原者的指示,指揮監督從事防火管理工作的人員,防止發生火災,另外,為了在發生火災的時候儘量減少受害,必須採取對策。
 作為業務,
 ・制定消防計畫
 ・消防、通報和避難訓練的實施
 ・消防用設備的維護管理
 ・關於煙火的使用或處理的監督
 等等。

關於本頁的諮詢

消防局 予防課

電話:045-334-6406

電話:045-334-6406

傳真:045-334-6610

電子郵件地址[email protected]

回到上一頁

頁面ID:660-604-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