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磯子區綜合廳舍公共無線網(Free Wi-Fi)的介紹
最後更新日期2024年10月10日
可以使用公共無線網路(Wi-Fi)。
在磯子區綜合政府大樓,作為提高訪問區政府的便利性的一環,公共無線LAN(Wi-Fi)※可以使用。
使用區政府2樓的候車區、4樓體檢樓層、7樓區民活動支援中心及701、702會議室時,如果有Wi-Fi對應設備(智慧型手機、平板終端、筆記本電腦等)的話,可以免費使用網路服務。
使用方法(SSID及密碼)請在2樓、4樓、7樓張貼的介紹文中確認。
※Wi-Fi是Wi-Fi Alliance的註冊商標。
允許同意以下使用條款的個人使用
・為了安全使用,請事先看總務省發行的“面向Wi-Fi用戶的簡易手冊(外部網站)”。
・在使用本服務時,在從使用終端到接入點的無線區間,有惡意的人可能會監聽通訊內容,所以請不要使用需要輸入信用卡號碼和個人資料的網銀等。
使用規約
1總則
磯子區(以下稱提供者。)關於在磯子區綜合廳內提供的公共無線LAN服務(本服務),使用本服務的客人(以下稱為使用者。),規定如下使用規約。使用本服務時,請在同意本規約的基礎上使用。
2使用費
本服務的費用是免費的。
3使用條件
・本服務的使用是對同意本規約的個人認可的。
・使用者在使用本服務時必須遵守《關於禁止非法訪問行為等的法律》及其他相關法令等。
・使用者在使用本服務時,應準備以下內容。
(1)可連結到本服務的Wi-Fi功能以及具備Web瀏覽器的通訊設備
(2)提供給用戶準備的通訊設備及其附屬設備等的電源
・用於利用本服務的通訊設備等的設定及操作由利用者進行。
・與本服務連結的通訊設備的安全對策和對有害網站的訪問限制等必要的對策,由利用者進行。
。
・本服務的使用者應考慮到不給他人造成困擾而使用。
4禁止事項
・犯罪行為,或者與犯罪行為相關聯的行為,或者有可能發生的行為。
・不論是否在選舉期間,選舉運動或類似的行為。
・有關宗教傳教活動的行為。
・其他違反或有可能違反法令的行為。
・其他,政府大樓管理者認為不合適的行為。
5自我責任的原則
・使用者做出符合4禁止事項的行為,對提供者及第三方造成損害時,應承擔損害賠償等所有法律責任。
。
・用戶使用本服務,在受到任何損害或承擔某種法律責任的情況下,自行負責
,不向提供者提出任何請求。
6免責事項
・關於本服務的使用,對於使用者產生的損害概不負責。
・關於本服務的內容以及利用者通過本服務得到的資訊等,其安全性、正確性、可靠性、有用性等的任何保證
也不進行證明。
・對於使用者使用的任何設備和軟體,提供者概不保證動作。
・關於使用者利用本服務與第三方之間發生的糾紛等,提供者概不負責。
・提供者在未經用戶同意的情況下,可以停止本服務的運用或變更內容。
7規章的變更
・提供者在未經用戶同意的情況下,可以變更本規約。
附則本條款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關於本頁的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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