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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有償運輸(福利有償移動服務)

福利有償運輸(福利有償移動服務)

最後更新日期2025年4月10日

通知

橫濱市福利有償移動服務運營方針(2025年1月14日修訂)(PDF:637KB)
⋆2025年度第一屆橫濱市福利有償移動服務運營協議會將於2025年6月上旬召開。
⋆向運營協議會的協議委託受理時間是2025年4月14日至18日。(上午9點半到下午2點半之間)

福利有償運輸是指

所謂福利有償運輸(福利有償移動服務),是指NPO法人等不經他人的幫助而難以移動,並且,對於難以單獨使用計程車及其他公共運輸工具的殘疾人等會員,使用乘車定員不滿11人的汽車原則上是進行門對門的個別運輸。

利用對象

使用對象是符合以下條件的人,且難以單獨使用計程車等公共運輸工具的人,是預先登記為利用者的人及其陪同人。
持有殘疾人手冊的人
持有精神障礙者保健福祉手冊的人
持有哈愛手冊(療養手冊)的人
ni被認定為需要護理的人
接受了ho要支援認定的人
he符合介護保險法實施規則第160條之62的4第2號厚生勞動大臣規定的基準(基本檢查表)的人員
有其他肢體不自由、內部障礙、精神障礙、智力障礙、難病(殘疾人綜合支援法規定的疾病)、其他障礙(自閉症、學習障礙等發育障礙等)的人

給希望使用的人

使用時需要事先向實施團體(事業所)登記,請向各實施團體(事業所)諮詢。
每個實施團體(事業所)的註冊方法、服務內容、使用費等不同。
關於詳細情況及運輸狀況,請向各實施團體諮詢。

橫濱市內的福利有償運輸實施團體一覽

實施主體(可實施福利有償運輸的團體)

可以作為福利有償運輸的實施主體註冊的團體有特定非營利活動(NPO)法人、一般社團法人、一般財團法人、認可地緣團體、農業協同組合、消費生活協同組合、醫療法人、社會福利法人、工商會議所、勞動者協同組合、以營利為目的的法人資格沒有的社團(自治會、居委會等)中的一個。

為了在橫濱市內進行運輸

在進行福利有償運輸的情況下,需要進行登記,但是在申請登記之前,在橫濱市召開的“橫濱市福利有償移動服務運營協議會”上,就福利有償運輸的必要性、運輸區域、從旅客那裡收取的等價等進行了協商,達成了一致需要。
另外,在進行更新登記、變更登記(運輸區域的擴大及旅客範圍的擴大、經營者合作型自用有償運輸)、利用費用的變更時,也需要同樣的手續(關於使用費用的變更,只需要運營協議會的同意。)。

福利有償申請登記示意圖

橫濱市福利有償移動服務運營協議會

在橫濱市,關於特定非營利活動法人等通過道路運輸法第79條的登記進行的福利有償運輸,以協商其必要性以及適當的實施等為目的,設立了“橫濱市福利有償移動服務運營協議會”。

1橫濱市福利有償移動服務運營協議會預定召開

舉辦時間:2025年6月上旬(申請文件受理時間:2025年4月14日至18日)
※關於協議結果,協議會結束後,將在主頁上公開資料及議事錄。
※關於事前調整的文件的提交期限,是預定協議申請的運營協議會召開預定日的約1個月前。
對於預定申請的團體,請儘早與事務局商量。
※舉辦時間根據協議申請的情況而定,每年舉辦2、3次。

2關於與實施主體的事前調整及事務手續

(1) 在申請協議之前,請先通過電話或郵件等方式向橫濱市福利有償移動服務運營協議會事務局諮詢。
如果有不明白的地方、疑問的地方請一併提問。

橫濱市福利有償移動服務運營協議會事務局(橫濱市健康福利局福利保健課)
【TEL】045-671-3427【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2) 申請所需的文件整理好後,直接向運營協議會事務局提交。請事先告知您希望的時間。
受理的時候,在確認文件的同時,關於實施主體的狀況等進行提問。(包括文件確認在內估計1小時左右)
(3) 在事前調整中,如果文件不齊全等情況下,有可能請再次提交。
因為也有需要的進修的聽講、證明書的取得等準備需要花費時間的文件,所以預定申請的團體請儘早和事務局商量。
(4) 如果文件不齊全等情況下,將在橫濱市福利有償移動服務運營協議會上進行協商。
關於事前調整的文件的提交期限,是預定協議申請的運營協議會召開預定日的約1個月前。
(5) 關於運營協議會的協議結果,日後會通過通知與實施主體聯繫。
關於協議內容達成協議的情況下,會郵寄“證明協議已經達成的文件”。
(6) 在橫濱市附上(5)的文件進行登記申請。
(7) 沒有文件不齊全等情況下,將交付福利有償運輸的登記證(標準處理期間為30日)。
(8) 註冊的有效期是自註冊之日起兩年。如果繼續實施福利有償運輸的話,必須在有效期屆滿前進行更新申請。

3橫濱市福利有償移動服務運營協議會議事錄

基於道路運輸法的協議、申報、報告等必要事項

基於道路運輸法的協議、申報、報告等必要事項
 提交處:橫濱市福利有償移動服務運營協議會(事務局:橫濱市)
橫濱市
申請前需要協議會同意的事項

・新註冊
・更新登記
・變更登記(運輸區域的擴大、旅客範圍的擴大、
        運營商合作型自用有償運輸或廢止)

變更前需要協商的事項・使用費的變更
需要在30天內申報及向協商會報告的事項
(輕微事項的變更、業務的廢止)
・法人(包括事務所)的名稱、地址、代表者的變更
・運輸區域的減少
・車輛增車、減車
・伴隨車輛種類變更的車輛更換
・旅客範圍縮小
・廢止
事故的報告

福利有償移動服務事故報告(儘快)
・人身事故、重大物品損失事故、上下車護理中的事故

汽車事故報告(及時)
・汽車翻覆、火災等重大事故

關於投訴的資訊・投訴應對報告
(※與制度相關的,對其他實施主體也有影響的,以及實施主體難以應對的)
運輸業績報告
(每年5月31日之前提交)
・運輸業績報告

・關於福利有償運輸的事業用汽車帶入實績報告
 ※進行經營者合作型自用有償旅客運輸,使用經營者的車輛時
 的實績報告

申請及運輸實施所需的文件

列表圖標 必要材料一覽
※隨著2020年11月27日的省令修改,有樣式變更的,請確認。

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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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本頁的諮詢

健康福利局地域福祉保健部福利保健課

電話:045-671-3427

電話:045-671-3427

傳真:045-664-3622

電子郵件地址[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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