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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5無障礙設計和通用設計的區別

最後更新日期2024年6月12日


社會上有老年人、殘疾人、正在養育孩子的人等,共同生活的各種各樣的人。人的能力和個性每個人都不一樣,全部都不存在同樣的人。另外,能力和個性是隨著年齡和環境的變化而變化的。

通用設計是指“通用(所有的、普遍的)”和“設計(計畫、設計)”這兩個組合而成的詞語,“預先設計城市和生活環境,無論有無障礙、年齡、性別、人種等,為了讓各種各樣的人更容易利用而設計的想法(根據殘疾人基本計畫【2002年12月24日內閣會議決定】)”。這是由美國建築師兼工業設計師羅納德·梅斯於1985年提出的。
國家於2008年3月制定了《無障礙通用設計推進綱要》。在這個綱要中,首先以殘疾人、老年人、孕婦和帶孩子的人等為主要焦點,在除去這些人在社會生活中成為障礙的東西的同時,不製作新的障礙這樣的想法(“無障礙物”)的同時,關於設施和產品等為了不產生新的障礙,誰都需要容易利用的設計這樣的想法(“通用設計”),同時推進這兩方面的搭配是必要的。

橫濱市推進的福利城市建設條例的理念也是以通用設計的想法為基調的。為了成為所有人都適合居住的街道,要求全社會都在推進無障礙通用設計的措施。

◆通用設計
預先,不管有無障礙、年齡、性別、人種等,為了讓各種各樣的人容易利用,設計城市和生活環境的想法。

◆無障礙
消除老年人和殘疾人等在社會生活中成為障礙的東西(自由)。物理、社會、制度、心理、資訊方面的障礙等,全部消除障礙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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