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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疾人歧視事例2)不明其他

最後更新日期2021年2月9日

  • 寄來的事例都不屬於“殘疾人歧視”。另外,沒有確認記載內容是否屬實。
  • 個人、設施等名稱等相關資料,除公開內容外。
  • 關於長文的事例、狀況等的詳細說明,將刊登其要旨。

事例的內容

作為志願者去中學的個別支援級的時候,意外的是個別班的人數很多,所以很吃驚。據學生們說,一半以上的孩子是輕度的,國小時代在普通班級。但是,在欺負人、集線器等,中學入學時來了個別級別。另外,因為學習也沒能得分,所以國小時代的班主任和相關機構建議我個別。縣立普通高中也有難以得分的孩子們,也畢業了。市裡把輕度殘疾的孩子從普通班裡排除,到底在幹什麼呢!(怒)

關於事例,希望這樣做的事,覺得這樣做比較好的事

提高教師的品質吧!
殘疾人權利條約上寫著不管有無障礙,都有接受普通教育的權利。要區分學習場所來解決是教師的隨意。(怒)

對象的故障類別

其他・無回答

場面

學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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