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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疾人歧視事例1)肢體不自由店等

最後更新日期2021年2月4日

  • 寄來的事例都不屬於“殘疾人歧視”。另外,沒有確認記載內容是否屬實。
  • 個人、設施等名稱等相關資料,除公開內容外。
  • 關於長文的事例、狀況等的詳細說明,將刊登其要旨。

事例的內容

雖然不知道能不能斷言是歧視,但是找房子的時候經常會很困擾。我是坐輪椅生活的,但是在找房子的時候申請的話,在向對方傳達坐輪椅生活的事情的時候會被拒絕。不動產商說的是:“可能有擔心地板可能會受傷吧。”就是這樣。不動產商說因為職業是公務員,即使那樣申請也很容易通過,每次都能找到房子,但是我覺得如果沒有從事職業的人的話,找到房子不是更困難嗎。

關於事例,希望這樣做的事,覺得這樣做比較好的事

如果能在說明了詳細的使用方法之後再判斷就好了。我的情況是只在外面使用輪椅,裡面是用帶腳輪的椅子移動的,但是我想在傳達了具體怎麼使用的基礎上,再告訴我能不能出租就好了。

對象的故障類別

肢體不自由

場面

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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