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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病患者暫時住院事業
最後更新日期2024年4月2日
概要
在家療養,使用人工呼吸器等醫療依存度高的難病患者,根據看護者的情況
在家裡暫時難以接受看護的情況下,可以在市內的指定醫療機構短期住院。
※ 根據病床的空餘狀況和希望利用者人數等,也有不能使用的情況。
對象
符合以下所有條件的人(因其他制度可以暫時住院的情況下,優先適用其他制度)
- 住在橫濱市,患上殘疾人綜合支援法規定的疾病(PDF:404KB)的人
- 需要經常放在醫學管理下,病情穩定,但安裝各種醫療器械的人※1
- 在家療養,護理人員的情況※因2暫時難以在家接受看護的人
※1使用人工呼吸器的人,進行氣管切開的人,設置了胃蠟,需要頻繁吸痰的人
※2護理者的休養、疾病、受傷、住院、生孩子、冠婚葬祭、出差、學校的活動等
住院處
本市指定的醫療機構 ※不能指定病房。
利用日
一次最多14天,一年84天可以作為上限使用。
申請文件
- 申請書
- 療養資訊用紙(一天的生活時間等)
- 來自經常就診的醫生的診療資訊提供書(請委託經常就診的醫生製作。)
- 其他必要材料(藥手冊的複印件等)
希望使用的時候,請在使用月的2個月前與居住的區政府高齡者,傷殘者支援課商量。
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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