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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食品衛生法等實施相關綱要》的一部分修改的公示(根據消費者廳移管)
最後更新日期2024年4月1日
案件編號 | (3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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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 | 關於《食品衛生法等實施相關綱要》的一部分修改的公示 |
規定的規則等的標題 (包括規則等編號) |
食品衛生法等實施綱要(2021年5月25日健食品第166號) |
根據法令、條例條款 | 根據食品衛生法第八條第一項的規定,厚生勞動大臣及內閣總理大臣指定的成分等(2020年厚生勞動省告示第一百九號) |
概要 | 隨著2024年4月1日食品衛生基準行政從厚生勞動省移交給消費者廳,關於乳及乳製品的成分規格等的省令(1951年厚生省令第52號)及各種告示的標題將被修改。 |
規則等的公佈日、決定日 | 2024年4月1日(星期一) |
結果的公示日 | 2024年4月1日(星期一) |
根據符合橫濱市規則等相關意見公開征集手續實施要項第5條第4項各號中的某一項而不實施意見公開征集手續而規定規則等的情況下,其意思及其理由 | 隨著省令等的修改,當然是必要的規定的整理,因為符合橫濱市規則等相關的意見公開征集手續實施綱要第5條第4項第8號ア,所以沒有進行意見公開征集手續。 |
結果概要 | 修改要點 食品衛生法等施行綱要(新舊對照表) |
資料的獲取方法 | 在市民資訊中心(市政廳舍3樓)、醫療局食品衛生課(市政廳舍21樓)、各區政府公告諮詢股、各區政府生活衛生課、各區政府福利保健課、發源地食品衛生檢查所、食肉衛生檢查所閱覽、分發 在橫濱市主頁上刊登及下載 |
所管局課名等(諮詢處) | 醫療局食品衛生課 |
備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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