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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放置的汽車的話?

最後更新日期2018年10月4日

撤去放置汽車的流程

被放置在道路邊緣和公園旁,找不到主人的汽車。
也可以看到取下號碼,削減車體號碼等性質惡劣的情況。像這樣放置的汽車,不僅損害了街道的美觀,還妨礙了人和車的通行,有時被放火,給地域社會帶來了各種各樣的問題。

關於放置在市政府管理的道路等處的汽車,根據《橫濱市放置汽車及沉船等的發生防止及適當處理的條例》,在土木事務所進行調查,確認事實。檢查車牌號、車體號碼、破損狀況等,在製作筆錄的同時貼警告書(黃牌)。

此外,當地員警還確認了所有權,根據需要發出撤去勸告和撤去命令,正在自主撤去。但是,調查的結果是,所有者不明的情況下,根據廢物判定委員會(資源循環局召開),被判定為廢物的汽車在市裡進行了撤去處理。

從發現放置汽車到撤去的流程圖1

從發現放置汽車到撤去的流程圖2


港北區的搭配

為了正式實施因交通障礙和放火等可能延燒的放置車輛暫時移動等對策,設置了“港北區放置汽車對策聯絡協議會”。
根據以往的條例,提出了在放置汽車“廢物認定”之前的“臨時移動”機制,在每月一次的會議上選定因交通障礙和放火等有可能延燒到住宅的車輛,努力暫時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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