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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環境衛生相關營業的證明(各種證明)
最後更新日期2023年8月14日
什麼是證明?
所謂各種證明,是指不根據法令等的根據,而作為行政服務發行的證明。
根據區生活衛生課保管的台帳資訊等確認資料發行證明書。
【共通】申請所需要的東西
・證明書申請書(第8號樣式)※在窗口交給您。
・可以確認申請者(營業者)本人或代理人等的文件(委任狀、員工證等)
・費用(手續費)1封300日圓※只有現金
營業許可等已申請證明
營業許可等已申請證明是指
從申請日到處分決定日的期間被申請證明的情況下,關於以下專案確認申請書的內容,並交付證明書。
・申請者地址、申請者姓名、營業設施名稱、營業設施所在地、營業種類、申請日
能申請的人
想要獲得證明的設施的許可申請者
台帳記載事項證明
什麼是帳單記載事項證明?
作為申請證明時的現在事項,關於以下專案確認營業台帳的內容,並交付證明書。
・營業者地址、營業者姓名、營業設施名稱、營業設施所在地、營業種類、許可等年月日、許可等編號
・(僅公眾浴場)有無行政處分及有時其內容
★台帳記載事項證明書的樣本(PDF:100KB)
溫馨小語提示
如果營業台帳的內容發生了變更,請在變更申報後進行證明申請。
發給反映了變更申請變更事項內容的證明書。
能申請的人
想要獲得證明的設施的營業者
廢止申報完畢證明
廢止申報完畢證明是指
從廢止申報日到註銷台帳期間申請證明的情況下,關於以下事項確認申報書的內容,並交付證明書。
・營業者地址、營業者姓名、營業設施名稱、營業設施所在地、營業種類、許可等年月日、許可等號碼、廢止申報年月日
能申請的人
想要獲得證明的設施的申報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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