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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關於國民健康保險費的計算,為什麼以前一年的收入狀況為基準呢?

最後更新日期2024年7月26日

A

與根據工資等金額計算出的職場健康保險不同,國民健康保險費是根據去年的收入情況的資訊來計算的。

橫濱市根據國民健康保險法實施令第29條的7第2項第4號,采用了以“基準總所得金額(從去年的所得中減去基礎扣除額33萬日圓的金額)”為基礎計算保險費的所得折扣的方式,本年度的保險費根據該“基準總所得金額”計算出來開始。

另外,今年的收入狀況與前一年相比顯著減少,如果認定難以繳納本年度的保險費全額的話,根據申請有可能被減免保險費。

詳情請諮詢保險養老金課保險股(2樓27號窗口)。

回答負責人:
保險養老金課保險股(2樓27號)
電話045-540-2350 FAX:045-540-2355

關於本頁的諮詢

港北區福利保健中心保險養老金課

電話:045-540-2349

電話:045-540-2349

傳真:045-540-2355

電子郵件地址[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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