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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感染症的報告、諮詢(面向社會福利設施)
最後更新日期2024年9月20日
在嬰幼兒、老年人等高風險者集體生活的設施中,在感染擴大的時候,重症者和死亡者發生的風險很高,所以早期的感染擴大防止很重要。
在港南區,也接受不滿足報告基準的情況下的諮詢。
報告基準
出現腹瀉、嘔吐等消化器官症狀、發燒、流感等症狀的患者有增加傾向的情況下,請儘早諮詢。
此外,符合以下情況時需要聯繫港南福利保健中心進行申報。
因同一感染症或食物中毒或疑似其死亡或嚴重患者在一周內發生2名以上的情況
i同一感染症或食物中毒的患者或被懷疑者發生10名以上或全體利用者半數以上的情況
即使不符合ウア及イ的情況下,有嘔吐或腹瀉症狀的人超過通常數量的情況
(社會福利設施等感染症發生時的相關報告摘錄2005年2月22日發的一部分)
報告、商談後的流程
・從區通過電話等聽取經過和狀況,進行指導指導指導指導。
・根據情況進行設施調查。
・在結束之前,有可能請您報告經過。
如果懷疑是感染性腸胃炎的話,請確認以下資料。
請根據需要準備的東西
・經過表(Excel:63KB)
・設施示意圖
・設施的活動實施狀況和菜單等
報告・諮詢處
老年人設施、殘疾人設施
■感染症・諮詢
報告處港南區福利保健課健康促進股(☎045-847-8438)
E-mail [email protected]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症請確認以下頁面。
・老年人設施請確認面向看護經營者的新型冠狀病毒相關資料頁。
・殘疾人設施請確認新型冠狀病毒病毒相關資料【殘疾人福利】頁面。
■食物中毒
報告處港南區生活衛生課食品衛生股(☎045-847-8444)
保育、教育設施等
報告處港南區兒童家庭支援課(fax045-842-0813)
報告格式感染症等發生報告書(從兒童青少年局的主頁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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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本頁的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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