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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令和6年)關於市民稅、縣民稅的申報
最後更新日期2025年1月23日
關於提交市民稅、縣民稅申報書
2025年度市民稅・縣民稅申報書將於2月7日發送。
為了緩和擁擠和應對感染症,請儘可能協助郵寄提交。
另外,以下的人也需要申報,請提交。
・沒有收入(無收入)
・收入只有遺屬養老金、障害年金、僱用保險、生活保護
※即使是誰的撫養,這次收到申報書的人,也請聯繫諮詢處。
關於每個居住地區的指定日和申報的介紹
2025年度市民稅・縣民稅申報書的窗口受理,為了緩和擁擠而防止感染,每個居住地區都設置了指定日,請儘可能在指定日來廳。
※沒有指定的郵政日期。也刊登了申報的介紹,請一併確認。
指定日期一覽
申報指南
【背面】
關於醫療費扣除申報附加材料
必須附加“醫療費扣除清單”(沒有附件就不能適用)
醫療費扣除的申報必須附加醫療費扣除的清單。
只有醫療費的收據和保險工會發行的醫療費通知,不能申報。
→ 沒有醫療費扣除清單的情況下,不能適用醫療費扣除。
(補充)
※各保險工會發行的醫療費通知可以省略一部分填寫,但是需要製作醫療費扣除清單。
※市民稅、縣民稅申報指南上也印有“醫療費扣除清單”,請分開使用。
※製作明細表時活用的醫療費的收據等,需要在自己家等保存5年。
根據2017年度的稅制改革,從2017年的申報開始,不是醫療費的收據,而是必須附加“醫療費扣除清單”。
但是,作為經過措施,所得稅的確定申報(平成29年至2019年)、市民稅、縣民稅申報書(2018年至2020年)可以附加或出示“醫療費的收據”來申報醫療費扣除。
經過措施不適用於2020年的申報,所以需要扣除醫療費的清單。
關於本頁的諮詢
頁面ID:516-952-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