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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通過《行人支持事業》設置、維修扶手等要求
最後更新日期2022年4月1日
關於通過《行人支持事業》設置或維修扶手等要求
作為老年人等日常生活和災害時的避難通道,為了能安全安心地在公路上行走,通過“步行者支援事業”,正在推進在公路上的樓梯上設置扶手等。
2016年度~平成30年度的第一期、2019年~令和3年的第二期,各自治會應募的全部地方的整備完成了。
今後,關於第一期、第二期整備期間應募的地方和新的要求的地方,將在實地調查之後判斷是否可以實施,並依次進行整備。
要求新設置或維修扶手時,請下載“樓梯扶手設置等申請書”(格式1),每一處要求填寫一張,取得自治會居委會等地區的同意後提交土木事務所。
另外,作為對象的扶手設置等地方的條件如下所示。
(1) 在公路樓梯上新設扶手,維修和更換現有扶手
(如果不知道是不是公路的樓梯,請向土木事務所諮詢。)
(2) 是可以設置的場所,設置後可以確保足夠的步行空間(新設的情況)
・ “設置樓梯扶手等申請書”(格式1)(PDF:173KB)
港南土木事務所所在
所在地郵遞區號233-0004港南區港南中央通10-1(示意圖)
電話:045‐843‐3711、FAX:045‐845‐6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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