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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保育的介紹

最後更新日期2024年9月20日

臨時保育是指

概要

所謂臨時保育,是指由於監護人等的工作、疾病、住院等原因,在家庭中暫時難以保育的情況下,或是想恢復精神時,為了消除監護人的育兒不安,減輕負擔而寄存(保育)兒童的制度。
關於面向監護人的傳單,請看下面的鏈接。
臨時保育的介紹(傳單)(PDF:353KB)

對象兒童・臨時保育的種類(利用用途)

未在認可保育所等(包括橫濱保育室、小規模保育事業、事業所內保育事業(給付對象)、家庭保育事業以及認定兒童園的保育所部分)的學齡前兒童
※根據使用人員的不同,可能會限制使用。
※關於橫濱市民以外的使用,關於使用費和是否可以接受,根據各設施的不同,請直接向設施諮詢。

臨時保育的種類(利用用途)
種類內容使用限度
非定型保育由於監護人等的就業、職業訓練和就學等原因,在家庭的保育斷斷續續地困難的兒童被保管。


月合計
120小時以內

緊急保育由於監護人等疾病、住院、冠婚葬祭等不得已的理由,將需要緊急暫時保育的兒童寄存在這裡。
刷新保育為了消除伴隨育兒的監護人的身體和心理負擔,暫時保管兒童。

另外,兒童每人一個月的使用限度是120小時。

關於保育時間

根據各保育所的不同而不同,請通過橫濱市暫時保管的WEB預約系統確認。

關於實施設施

在市內的認可保育所、幼保聯合型認定兒童園、小規模保育事業、家庭保育事業的一部分設施實施。
實施設施從橫濱市暫存網預約系統中檢索※可以。
※關於WEB上的“預約功能”,只實施了一部分設施。
橫濱市暫存網預約系統(外部網站)

※另外,嬰幼兒臨時保管事業可以通過所有設施web預約系統預約。
 預約方法等請參照以下頁面。
預約系統說明頁

關於監護人負擔

(1)使用費
監護人根據使用日的不同,各保育所規定的使用費。
寄存兒童時,請向保育所支付。
另外,除了使用費以外,也有需要餐費等實際費用的情況。詳情請諮詢各保育所。

關於使用費(上限額)
種類年齡金額(臨時保育實施時間內的上限額)
時間單位

0~2歲兒童班

300日圓(1小時、1人)

※日額上限為2400日圓

3~5歲兒童班

160日圓(1小時、1人)
※日額上限為1300日圓

校餐零食費全兒童合計500日圓(1天每人)

※使用費是以30分鐘為單位徵收的,不滿10日圓的話就結束了。
※有無取消費用、臨時保育專案“實施時間外”的費用因各設施而異,請直接向設施確認。
 實施時間以外的費用與橫濱市的上限金額無關,設施都設定了。
※住在市外的兒童,不管上述上限金額如何,設施都可以自由設定。使用時請直接向設施確認。

(2)關於減免制度
住在橫濱市,以下對象有使用費的減免。請在使用日或使用日前在保育所出示必要的文件。
※零食和飲食費不被減免。
※回老家生孩子、從海外暫時回國、不能提交必要材料的情況下,不屬於對象。

<減免對象一覽表>

減免對象

減免比例

減免所需的文件

備注(關於減免對象和必要的文件)

1

被保護家庭

使用費

全額

“保護證明書”
《保護(開始)決定通知書》
“生活保護費支付證”

 

2

市民稅非課稅家庭

使用費

全額


所有家庭的“記載有稅額扣除的市民稅、縣民稅(非)課稅證明書”
※備注欄需要稅額扣除額的細目。
請務必在證明書發行窗口提出申請。
※所得折扣是稅額扣除(住宅貸款、故鄉納稅等)前的金額。

・與監護人(父母)及監護人屬於同一個家庭的人是橫濱市民,可以提交減免所需的文件。
※僅限戶籍上一個人的父母,用一份證明書來判定。※如果不能通過徵稅證明書等確認是單親父母的話,需要提交戶籍謄本等。

3

市町村民稅所得比例計算
不滿7萬7101日圓的家庭(年收入不到360萬的相當家庭)
【參考】減免對象可否判斷表(Excel:2,128KB)

使用費的2/3減免

4

單親家庭

使用費

全額

“兒童扶養津貼證書”
“福利醫療證(單親醫療證)”

・不能取得減免所需文件的家庭不在對象內。

5

多胎兒童減免對象
(緊急・刷新利用目的)

使用費

全額

“母子健康手冊(出生已申報證明處)”
可以確認“住民票”等多胎兒童的文件

・多胎兒童減免部分補助的對象只有多胎兒童兒童。多胎孩子的兄弟姐妹不在對象內。如果是多胎兒兒童的話,只保管一個人的情況也是對象。


(3)關於臨時保育的無償化的利用
請確認“設施等使用費的申請方法”

關於利用

需要在臨時保管的WEB預約系統進行面談申請後,到設施來所、參觀、面談。
使用申請的方法、預約受理期間、取消費用的處理等因設施而異,請直接向設施諮詢。
※ 被使用的孩子如果持有殘疾人手冊、愛的記事本、精神障礙者保健福祉手冊、殘疾兒童通所領取者證、殘疾福利服務領取者證的話,有可能需要提交文件的複印件。

關於嬰幼兒暫存事業

除了認可保育所等的“臨時保育事業”之外,在認可外的保育設施進行的嬰幼兒臨時保管事業也會進行“臨時保管事業”,請使用。
嬰幼兒臨時保管事業的介紹頁

關於學齡前兒童寄存處的諮詢

各區的保育、教育接待員會為您介紹各個家庭的保育服務,請隨意諮詢。
詳情請參閱下面的頁面。

保育・教育接待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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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本頁的諮詢

兒童青少年局保育、教育部保育、教育運營課

電話:045-671-3564

電話:045-671-3564

傳真:045-664-5479

電子郵件地址[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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