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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育員等職業晉升研修結業證(橫濱市主辦)的再發行
關於橫濱市主辦的保育員等升職研修的結業證再發行申請,特此通知。
最後更新日期2025年2月28日
再發行申請的對象是根據以下理由希望重新發行結業證的人。
①丟失2破損、汙損3記載內容的變更4記載內容的錯誤5結業證未送達
請在申請補發之前確認
【1】進修實施單位
・只有橫濱市主辦的保育員等職業晉升研修的結業證可以從本網站申請再發行。
・橫濱市主辦的保育員等職業晉升研修結業證由《橫濱市長名》發行。
・關於橫濱市以外的研修實施機關的結業證再發行,請向各研修實施機關諮詢。
【2】沒有收到結業證的情況
・橫濱市主辦的保育員等升職研修結業證,郵寄給進修聽講時的所屬園、設施(或者園長、設施長)。
・沒有拿到結業證,正在討論重新發行申請的人,請在接受研修時向所屬園、設施確認一下。
【3】橫濱市電子申請、申報系統的註冊(作為個人註冊)
・橫濱市主辦的保育員等升職研修的結業證再發行申請時,橫濱市電子申請·申報系統需要“作為個人登錄的利用者ID·密碼”。
・未註冊橫濱市電子申請、申報系統的人員,請在橫濱市電子申請、申報系統(外部網站)的新註冊>請從“作為個人登錄”開始註冊。
※與本課申請進修時所需的“作為經營者註冊的利用者ID、密碼”不同,需要“作為個人註冊的利用者ID、密碼”。
再發行前的流程
<1> 填寫結業證補發申請表格
訪問本網站下方的“保育員等職業提升研修(橫濱市主辦)結業證再發行申請”表格(橫濱市電子申請·申報系統)。登錄後,進行輸入,直到申請號碼(8位數)發行為止進行[☆1]。
<2> 下載、列印結業證再發行申請書、確認用紙
點擊發行了申請號碼的畫面下的“下載申請內容”,下載、保存、印刷“保育員等職業提升研修(橫濱市主辦)結業證再發行申請書、確認用紙(共計2張)(以下稱為申請書等)”。
<3> 準備必要材料等
準備與申請書等附在信內的“必要材料”、“回信用信包”、“保育員等職業提升研修結業證(原件)”。
<4> 檢查附在信內的文件確認表
在申請書等的第2張(“確認用紙”)的[附在信利雲件確認表]上,在與申請書等附在信內的必要材料欄上加上“○”(關於“必要材料”參照下述內容)。
<5> 郵寄到事務局
隨信附上“申請書等”和“必要材料”、“回信用信包”、“保育員等職業提升研修結業證(原件)”,郵寄到事務局。
<6> 在事務局領取寄送物品
在事務局收到寄送物品[☆2]。確認申請內容、寄送物品等後,再辦理再發行手續。
<7> 從事務局發送再發行結業證等
在回信用的信包裡裝上“再發行結業證”等,發送[☆3]。
隨信附上提交的必要材料並返還。
<8> 補發結業證的領取
請確認配送的補發結業證·必要材料。
☆ ☆ ☆ ☆ ☆ ☆ ☆ ☆ ☆ ☆ ☆ ☆ ☆ ☆ ☆ ☆ ☆ ☆
*從橫濱市電子申請・申報系統,[☆1]→“申請完成通知”,[☆2]→“接收通知”、[☆3]→“發送通知”將發送郵件。
*如果控制回信用信包的“委託人保管用貼紙”的號碼(12位)的話,可以確認再發行結業證發送後的配送履歷。
*重新發行的結業證將被發送,申請書等·必要材料送到事務局後預計1~2個月左右。
申請時的必要材料
申請時需要的文件因重新發行理由而異。
①“丟失”的情況
・本人確認文件:1封(例:保育士證的複印件、住民票的複印件、駕駛執照的複印件、戶籍抄本等)
②“破損、汙損”的情況
・破損、汙損的保育員等職業提升研修結業證(原件)
③“記載內容的變更”的情況
・可以確認變更事實的文件:1封(例:戶籍抄本、駕駛執照兩面的複印件、保育士證(舊姓並記)的複印件等)
④“記載內容錯誤”的情況
・能夠確認正確記載內容的文件:1封(例:保育士證的複印件、住民票的複印件、駕駛執照的複印件、戶籍抄本等)
・保育員等職業提升研修結業證(原件)
⑤“沒有收到結業證”的情況
・本人確認文件:1封(例:保育士證的複印件、住民票的複印件、駕駛執照的複印件、駕駛執照的複印件、戶籍抄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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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發行理由為1・5,結業時的記載事項(姓名・保育員登錄號碼・出生年月日)有變更的情況下,可以確認變更事實的文件:請附上1份(例:戶籍抄本、駕駛執照兩面的複印件、保育士證(舊姓並記)的複印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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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必要材料中,有駕駛執照等有效期的是有效期內的複印件,住民票的複印件·戶籍抄本的話只限於發行後3個月以內的。
※提交的必要材料將與重新發行的結業證一起返還。
重要事項及注意事項
請確認以下各項
提供、共享研修結業者資訊
・保育員等升職研修的結業效果在全國有效。因此,向將橫濱市指定為研修實施機構的神奈川縣提供研修結業者資訊(包括變更、修正內容)。另外,在神奈川縣外工作的話,有可能在都道府縣之間共享研修結業者資訊。
橫濱市主辦的保育員等職業晉升研修結束經歷的確認
・在事務局領取必要材料等後,確認橫濱市主辦的保育員等職業提升研修的結業經歷。
・確認的結果是,橫濱市主辦的保育員等沒有完成職業提升研修的經歷的情況下,將用回信用信包提交的文件等返還。
郵費不足、必要材料不足
・郵寄到事務局時如果費用不足的話,就不能領取(未開封後寄回)。
・必要材料有不足的情況下,請另外發送必要材料。
保育員等職業提升研修(橫濱市主辦)結業證再發行申請表格
發送地址
〒231-0005
橫濱市中區本町6丁目50番地10
橫濱市兒童青少年局保育、教育支援課人才培養科
給保育員等職業提升研修結業證再發行負責人
關於本頁的諮詢
兒童青少年局保育·教育支援課人才培養系(保育員等職業提升研修結業證再發行擔當)
電話:045-671-2397
電話:045-671-2397
傳真:045-663-1925
電子郵件地址[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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