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橫濱市保育員資格取得支援事業
支援在市內的保育所等工作,沒有保育員資格的保育從業者的保育員資格取得。
最後更新日期2025年4月1日
事業概要
該事業通過支援將學校教育和保育一體化提供,配置在幼保聯合型認定兒童園的幼稚園教師執照和保育員資格兩方面的許可證和資格的保育教師,以及沒有在保育所等工作的保育員資格的人的保育員資格取得保育員為了增加保育教師和保育員,以完善能夠安心養育孩子的體制為目的。
本專案有4種補助制度,補助對象和金額等各不相同。
※橫濱市保育員修學資金貸款事業和僱用保險制度的教育訓練補助等,如果接受與本專案相同宗旨的專案的貸款和補助等,則不屬於本專案的對象。
輔助事業的種類
(1)為了確保保育教師的保育員資格取得支援事業
對於預定轉移到橫濱市內運營的認定兒童園及認定兒童園的設施長,持有在該設施工作的幼稚園教師資格證的人,且沒有保育員資格的人,根據特例制度(※)取得保育員資格所需的培訓設施等的聽講費等以及聽課者的代替保育從業者的僱傭費的補助。
(2)持有幼稚園教師資格證的人的保育員資格取得支援事業
不論是否在保育所等工作,對於持有幼稚園教師執照的人沒有取得保育員資格的人,該人利用特例制度(※)取得保育員資格後,作為保育員決定在保育所等工作時,取得所需的培訓設施等的聽講費等的補助。
(3)保育所等保育員資格取得支援事業
對在橫濱市內運營的保育所等設施的負責人,沒有在該設施工作的保育員資格的保育從業者為了取得保育員資格而進行所需的培訓設施等的聽講費等的補助。
(4)通過保育員考試取得保育員資格的支援事業
對於通過保育員考試以取得保育員資格為目標的人,在保育員考試合格後,決定作為保育員在保育所等工作的情況下,進行為了參加保育員考試的學習所需的費用以及保育員考試的應試手續費的補助。
(※)特例制度是指
持有幼稚園教師執照的人,在保育所等有3年以上且4320小時以上的實際工作經驗,在保育員養成設施取得最大8學分的特例科目後,通過參加保育員考試可以免除考試取得資格的制度。
輔助的種類 | 對象 | 附帶的輔助 | 補助金額的上限 |
---|---|---|---|
(1)為了確保保育教師的保育員資格取得支援事業 | 經營者 | 代替保育從業者僱用上費補助 | 調整中 |
(2)持有幼稚園教師資格證的人的保育員資格取得支援事業 | 個人 | ― | 100,000日圓 |
(3)保育所等保育員資格取得支援事業 | 經營者 | ― | 100,000日圓 |
(4)通過保育員考試取得保育員資格的支援事業 | 個人 | 保育員考試應試費 | 162,700日圓 |
關於申請方法
申請指南
總結了自己可以申請的補助的種類、申請的流程、必要的文件。
申請書
請下載申請的輔助格式。
申請書樣本
登載了申請書的寫法和例子。
請確認自己申請的輔助樣本。
申請文件等發送地址
收件人:郵遞區號221-0835橫濱市中區本町6丁目50番地10 13樓
兒童青少年局保育對策課資格取得支援事業負責人
綱要
橫濱市保育員資格取得支援聽講費等補助金交付綱要(調整中)(PDF:218KB)
如果您想要菜單(1)、(3)的話請諮詢。(2)、(4)沒有變更,請按照指南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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