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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養父母制度?

最後更新日期2024年8月2日

養父母制度是“為了孩子的制度”。

為了孩子的健康成長,需要足夠的愛情。但是,由於父母的病、死別、離婚、虐待等各種各樣的原因,有的孩子無法在家生活。所謂“養父母制度”,是指將這樣的孩子們引入家庭,作為家庭的一員,帶著愛來養育孩子,基於兒童福利法的“為了孩子的制度”。
在家庭溫暖的愛情和氛圍中生活,對於孩子的成長來說是非常重要的。在養父母的家庭裡,這樣的孩子們作為家庭的一員來迎接,珍惜每一個孩子,帶著愛來養育他們。
想通過視頻確認的人請看這邊※養父母制度等說明視頻(外部網站)

養父母的類別

養父母有4種類別,根據孩子們的情況委託適合的養父母進行撫養。
撫養養父母 不能在父母的家庭生活,養育各種各樣狀況的孩子。
姻緣養父母 在特別過繼養子成立之前,作為養父母進行撫養。
親屬裡親 由孩子的祖父母等撫養義務人撫養。
專業裡親 作為養育父母積累經驗後,要有更專業的知識來養育孩子。

成為父母的必要條件

申請養父母的人,必須滿足以下所有條件。(同居人必須滿足4~6。)

對孩子有理解,對養育有熱情和愛情。

身心健康,是適合養育孩子的年齡

在不影響孩子養育的程度上有收入和居住的寬裕,過著健康、明亮的家庭生活
不在執行或緩期執行期間執行拘禁以上的刑罰
根據兒童福利法、兒童買春、兒童色情相關行為等的處罰及兒童保護等相關法律及其他國民福利相關法律的規定,不在執行罰金以上的刑罰或緩期執行期間
未對兒童虐待或被措施兒童等進行虐待或對兒童福利沒有明顯不合適的行為

到養父母認定為止的流程

首先,請向管轄居住區的兒童相談所諮詢。
STEP1

向兒童相談所諮詢,參加養父母制度說明會
※向對養父母制度感興趣的人介紹養父母制度說明會和研修。

STEP2

進修、設施參觀、兒童相談所面試、父母申請
※學習需要養父母制度和社會養護的兒童。另外,在兒童相談所進行面試並詢問您。

STEP3

兒童相談所的面試、家庭訪問、調查、養育實習、研修
※除了面試和家庭訪問之外,還通過養育實習學習和孩子們的關係方法。在研修中,要掌握孩子的身體、心靈、和親生父母的關係等作為養父母必要的知識。

STEP4

兒童福利審議會的審議~認定
※經過兒童相談所的審查,在兒童福利審議會上審議是否適合作為養父母,得到批准後橫濱市長將認定為養父母。


關於本頁的諮詢

兒童青少年局兒童福利保健部兒童權利維護課

電話:045-671-2394

電話:045-671-2394

傳真:045-550-3948

電子郵件地址[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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