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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窗口申請不在籍證明書

這是在不在籍證明書窗口申請的取得手續。可以在區政府取得。不在籍證明書是證明之日現在證明“證明書的籍貫沒有戶籍”的東西。

最後更新日期2025年3月24日

能夠請求的人

任何人都可以申請 ※也可以申請郵寄

需要的東西

帳單

請求地點和時間

作為證明書對象的區役所戶籍課

週一至週五上午8點45分至下午5點
第二、第四個星期六上午9點到中午
※節假日、年末年初的休廳時除外
關於第2、第4個星期六的區役所窗口開放

手續費

1封300日圓
※手續費的繳納可以使用現金或電子貨幣(交通、WAON、樂天Edy、nanaco)。

其他請求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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