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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黃照牌汽車稅環境性能割
最後更新日期2021年6月18日
2019年10月1日起,在汽車稅黃照牌汽車稅新設立了環境性能折扣(取消汽車取得稅)。
黃照牌汽車稅環境性能分配暫時由神奈川縣徵收。
對象
不管是新車還是二手車,如果取得價格超過50萬日圓的黃照牌汽車(3輪以上的車輛)的話,要向取得該車輛的人徵稅。
手續
取得黃照牌汽車(通過新取得、買賣或轉讓取得等)的話,必須在申報期限之前申報。
申報事由 | 申報期限 | 提交窗口 |
---|---|---|
獲得新指定車輛編號的黃照牌汽車 | 被指定為車輛編號時 | 神奈川縣汽車會議所神奈川事務所(外部網站) |
取得應填寫上述以外的汽車檢查證的黃照牌汽車 | 事由發生之日起15天以內 | |
其他黃照牌汽車的取得 | 事由發生之日起15天以內 |
稅率
黃照牌汽車的原價乘以下表所示稅率後的金額被徵稅。稅率是根據耗油量性能等決定的。
從2019年10月1日到2021年12月31日之間取得私人黃照牌汽車的話,環境性能折扣的稅率將減少1%。這項減輕措施還包括二手車。
對象黃照牌汽車 | 稅率 |
---|---|
電氣黃照牌汽車等 | 非課稅 |
天然氣黃照牌汽車(符合2018年廢氣排放規定或2009年廢氣排放+NOx10%降低車) | 非課稅 |
乘用車(2030年度油耗標準達到75%+2020年基準達成車) | 非課稅 |
乘用車(2030年度油耗標準達到60%+2020年基準達成車) | 1.0% |
乘用車(2030年度油耗標準達到55%的車) | 2.0% |
上述以外的轎車 | 2.0% |
對象黃照牌汽車 | 稅率 |
---|---|
電氣黃照牌汽車等 | 非課稅 |
天然氣黃照牌汽車(符合2018年廢氣排放規定或2009年廢氣排放+NOx10%降低車) | 非課稅 |
乘用車(2030年度油耗標準達到75%+2020年基準達成車) | 非課稅 |
乘用車(2030年度油耗標準達到60%+2020年基準達成車) | 非課稅 |
乘用車(2030年度油耗標準達到55%的車) | 1.0% |
上述以外的轎車 | 1.0% |
對象黃照牌汽車 | 稅率 |
---|---|
電氣黃照牌汽車等 | 非課稅 |
天然氣黃照牌汽車(符合2018年廢氣排放規定或2009年廢氣排放+NOx10%降低車) | 非課稅 |
乘用車(2030年度油耗標準達到75%+2020年基準達成車) | 非課稅 |
乘用車(2030年度油耗標準達到60%+2020年基準達成車) | 0.5% |
乘用車(2030年度油耗標準達到55%的車) | 1.0% |
上述以外的轎車 | 2.0% |
※除電氣黃照牌汽車等及天然氣黃照牌汽車以外的對象車,均僅限於2018年廢氣排放標準+NOx50%降低達成車(★★★★)或2005年廢氣排放標準+NOx75%降低達成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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