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更新日期2023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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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幼兒健康診查
關於在區政府實施的嬰兒健康檢查(4個月兒童、1歲6個月兒童、3歲兒童)
在區政府實施的嬰兒健康檢查(4個月兒童、1歲6個月兒童、3歲兒童)是在研究防止感染症擴大對策的基礎上實施的。
嬰兒健康檢查是在成長的階段確認孩子的成長並支援孩子的機會,在更好的時期接受是很重要的。
為了讓您安心接受體檢
嬰幼兒健康檢查是在研究防止感染症擴大的對策的基礎上實施的。
受診的時候,請協助以下的事情。
(1) 如果有感冒、37.5度以上的發熱、急性出疹的話,請不要接受診斷。
(2) 不僅是體檢對象的孩子,如果家裡有發燒、咳嗽等症狀的話,請不要接受檢查。
(3) 請協助我把用完的尿布打包帶走。
關於各體檢的實施內容
咨詢地址
關於本頁的諮詢
兒童青少年局兒童福利保健部地域育兒支援課
電話:045-671-2455
電話:045-671-2455
傳真:045-550-3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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