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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保護協議
最後更新日期2024年6月11日
什麼是環境保護協定?
根據橫濱市生活環境保護等相關條例第150條,《環境保護協議》簽訂了“市長在與經營者協商的基礎上,為了減少伴隨事業活動的對環境的負荷,與經營者應採取的措施相關的該經營者達成協議事項的協定,制定了關於環境保護的措施的實效性”。締結環境保護協定的事業所,除了大氣汙染、水質汙染、噪音、振動等典型7公害之外,還與橫濱市交換了關於綠化和全球變暖對策等專案的自主管理目標,為減少對環境的負荷做出了巨大貢獻。
環境保護協議的歷史
1高度經濟成長和公害
戰後,橫濱市填埋了臨海部,積極地招攬企業,形成了工業地帶。臨海部的產業活動一方面帶動了日本的高度經濟成長,另一方面也導致了嚴重的公害。反對公害的呼聲逐漸高漲,居民組織向國家和市的請願接連不斷。
2締結公害防止協定
橫濱市收集了居民的健康狀況和大氣汙染的未來預測值等科學數據,以此為基礎,與進入臨海部的經營者反覆進行了防止公害的交涉。在氣象條件調查中,從本牧地分析了根岸灣的風向,對工廠的布局進行了評價驗證。
1964年12月,橫濱市與火力發電站簽訂了《公害防止協定》(現在的環境保護協定)。在地方自治體對公害發生源沒有限制和權限的時代,與經營者以平等的立場交換的協定,是經營者約定比法律更嚴格的公害對策。
之後,橫濱市和位於臨海部的很多企業簽訂了同樣的合同,共同致力於環境的改善。從計畫階段開始,經營者和行政就降低環境負荷進行協商的措施被稱為“橫濱方式”,成為了之後環境評估的先驅。
3從公害防止協定到環境保護協定
雖然生活環境得到了大幅度的改善,但是隨著城市化的推進,產生了新的環境問題,應對應的內容除了防止公害之外,還擴展到了包括地球環境保護在內的廣泛領域。
受此情況影響,公害防止協定也擴充了全球變暖對策、綠化、廢棄物對策等內容,成為了“環境保護協定”。
現在,橫濱市與位於市內的30個事業所(截止2022年11月)簽訂了環境保護協議,正在推進環境負荷的降低、綠化和生物多樣性的保護等措施。
環境保護協議締結事業所
(截至令和6年6月)
根據
橫濱市生活環境保護等相關條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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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例 | 條例施行規則 |
第150條市長在與經營者協商的基礎上,制定了經營者應實施的措施相關的與該經營者的協議(以下稱為“環境保護協議”)。),通過推進與經營者的合作,確保與環境保護相關措施的實效性。 |
第92條條例第150條第3項規定的環境保護協議的簽訂,大致通過交換記載了以下事項的文件來進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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