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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害大氣汙染物質的調查結果
最後更新日期2021年4月7日
環境科學研究所正在對環境中的有害大氣汙染物質進行調查。
本頁將通知您調查結果。
關於調查的概要,請看大氣·水環境的調查研究的頁。
環境科學研究所測定的有害大氣汙染物
環境科學研究所測定的15種有害大氣汙染物質如下。
苯、三氯乙烯、四氯乙烯、二氯甲烷、丙烯酸酯、乙醛、氯化乙烯醇、氯化乙烯醇、氯化甲酯、1,2-二氯乙烯、1,3-苯乙烯、甲醛、苯甲醛、本溶膠(a)皮倫
關於二惡英類,請看環境監視中心的頁面。
調查地點
橫濱市的調查地點是以下5個地點。
潮田每年都會進行調查,三保、瀧頭是偶數年,本牧、矢澤是奇數年分別進行調查。
(參考)關於地域分類
- 所謂“一般環境”,是不易受到來自固定發源地或移動發源地的有害大氣汙染物質排出的直接影響的地點。
- 所謂“固定發源地周邊”,是指預計固定發源地中有害大氣汙染物質排出的物質濃度與固定發源地的其他地點相比相對較高的地點。
- 所謂“沿途”,是指預計將從汽車排出的有害大氣汙染物質的濃度與沿途其他地點相比相對較高的地點。
調查結果
關於本研究所測定的15種物質中除去二惡英類的14種物質,按規定的基準分別顯示調查結果。
環境標準規定的4種物質的調查結果
苯、三氯乙烯、四氯乙烯和二氯甲烷
本研究所測定的14種物質中,環境基準規定的4種物質(苯、三氯乙烯、四氯乙烯、二氯甲烷)的調查結果顯示。
環境基準是根據環境基本法設定的,在保護人的健康以及保護生活環境上維持的理想基準。
物質 | 環境條件 |
---|---|
文森 | 1年平均值必須在0.003mg/m3(3μg/m3)以下。 |
三氯乙烯 | 1年平均值必須在0.13mg/m3(130μg/m3)以下。 |
特特拉克羅埃蒂倫 | 1年平均值必須在0.2mg/m3(200μg/m3)以下。 |
二氯甲烷 | 1年平均值必須在0.15mg/m3(150μg/m3)以下。 |
苯(環境標準為3μg/m3)
三氯乙烯(環境標準130μg/m3)
四羥基乙烯(環境標準200μg/m3)
二氯甲烷(環境標準150μg/m3)
關於苯,2000年開始監控的時候也有超過環境基準值的地方,但是所有地點都有減少的傾向,2003年以後幾乎不會超過環境基準。
關於三氯乙烯、四氯乙烯、二氯甲烷,從監控開始之初開始就沒有發現超過環境基準值的地點。
指針值規定的7種物質的調查結果
丙烯酸酯、乙醛、氯化乙烯單體、氯化甲酯、氯化甲基、氯仿、1,2-二氯乙烯、1,3-Btajien
本研究所測定的14種物質中,有指針值規定的7種物質(丙烯酸酯、乙醛、氯化乙烯醇、氯化甲基、氯化甲基、氯仿、1,2-二氯乙烯、1,3-butajien)的調查結果。
指針值是為了降低環境中有害大氣汙染物質的健康風險而制定的指針數值。
物質 | 環境條件 |
---|---|
丙烯酸酯 | 1年平均值必須在2μg/m3以下。 |
阿塞特阿爾德希德 | 1年平均值必須在120μg/m3以下。 |
氯化乙烯單體 | 1年平均值必須在10μg/m3以下。 |
氯化甲基爾 | 1年平均值必須在94μg/m3以下。 |
克羅洛霍爾姆 | 1年平均值必須在18μg/m3以下。 |
1,2-二氯乙烷 | 1年平均值必須在1.6μg/m3以下。 |
1,3-布塔吉恩 | 1年平均值必須在2.5μg/m3以下。 |
丙烯酸酯(指針值2μg/m3)
乙醛(指針值120μg/m3)
氯化乙烯單體(指針值10μg/m3)
氯化甲基(指針值94μg/m3)
氯仿(指針值18μg/m3)
1,2-二氯乙烷(指針值1.6μg/m3)
1,3-布塔吉恩(指針值2.5μg/m3)
關於丙烯酸酯、乙醛、氯化乙烯單體、氯化甲基、氯化甲基、氯仿、1,2-二氯乙烷、1,3-豬二苯,從監測開始之初就沒有發現超過指針值的地點。
其他3種物質的調查結果
甲醛、本佐(a)皮倫、特魯恩
本研究所測定的14種物質中,環境基準和指針值沒有規定的3種物質表示。
霍爾姆阿爾德希德
本佐(a)皮倫
特魯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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