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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物與地震的關係

最後更新日期2024年7月29日

東日本大地震以後,市民對地震的關心度越來越高,“我家能忍受多少地震?”關於地震的諮詢很多。對於這樣的諮詢,這裡說明建築物進行了怎樣的討論,確認了構造性的安全性。另外,這裡的說明是以新抗震基準實施後動工的建築物為對象。

※1981年6月1日建築基準法被修改,抗震基準發生了變化。這個新標準被稱為新抗震標準。1981年6月1日以後動工的建築物被認為是根據新抗震標準設計的建築物。新抗震基準是新導入了下述說明的二次設計的想法,除了中規模地震之外,還設想了大規模地震的基準。另外,在技術上加強了地震力和木造建築的牆壁量的規定等。

建築物對地震的結構研究是什麼?

建築物的構造分為以下兩個階段,正在討論對地震安全。

一次設計
針對建築物的耐用年限中多次遭遇的中等規模地震,目標是柱子、梁等構造體幾乎不會發生災害。
這個設計的目標是確保人命,可以繼續使用建築物。
中型地震時
二次設計
對於在建築物的耐用年限內遭遇一次的極為罕見的大規模地震,設計的目標是即使建築物發生損傷也不會倒塌、倒塌。
這個設計始終以確保人命為目標,建築物可能會損壞、傾斜、不能繼續使用。這是引入新抗震標準的想法。
大規模地震時

什麼是中型地震、大規模地震?

如上所述,建築物的構造討論是針對中型地震和大規模地震進行的。中規模地震約為震度5強左右,大規模地震約為震度6~7級左右的地震。
在震度地震的規模和地震的規模沒有明確記載。因此,雖然不能明確說明按照建築基準法建造的建築物能承受多大程度的地震,但是根據過去的地震數據和研究,作為一個目標。

實際遭受地震的建築物受損是什麼?

以近年發生的地震災害為基礎,將設想的建築物受害情況分成木造和鋼筋混凝土建築,併用表記。但是,即使震度相同,受害情況也會根據建築物的構造和建築物建造的地基而變化。這張表上記載的受害並不是全部發生,根據建築物的狀況不同,受害也會變大,有時會變小。

受害情況
(參考:氣象廳震度等級解說表)

木結構的裂縫、裂縫是指土牆(割竹下地)和灰漿加工
設想牆壁(包括拉斯、金屬網基底)的裂縫和裂縫。

關於本頁的諮詢

建築局建築指導部建築指導課構造擔當

電話:045-671-4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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