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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分類排出指導

最後更新日期2020年6月8日

分類排出指導是指

按照一般廢棄物處理計畫中規定的分類、排放方法,有義務扔垃圾。
關於徹底分類,關於家庭垃圾,隨時進行居民說明會和垃圾殘留的啟發,在集成場所的排出指導。
另外,關於事業類垃圾,在焚燒工廠進行搬入物檢查等,呼籲垃圾的分類,但是也有還沒有遵守分類規則的情況。
為了遵守循環型社會形成所需的分類規則,本市工作人員正在進行分類排出指導。

分類排出指導流程

在收集業務中的職員有不能分類的垃圾的情況下留下來
日後重新從集聚所回收、調查,確定不分類垃圾的家庭。
之後,如果確定了的話會製作文件,去拜訪指導。

分類排出調查風景

排出風景1
一個一個地調查被扔出去的垃圾沒有分類的垃圾。

排出風景2

在現場一邊一個一個地分類,一邊看未分類的分配。

排出風景3

開封調查後,關於未分類的垃圾不嚴重的東西
貼著寫著調查完畢的紅色貼紙,放在集中營裡。

排出風景4

我們將圍繞多個集中營進行調查。。

排出風景5

開封後,如果個人確定了,就製作分類的訪問指導用文件。

關於懲罰制度

在橫濱市,根據條例規定,在扔垃圾的時候,必須遵守市民和經營者共同規定的分類和排出方法。
從2008年5月1日開始實施對反覆指導也不遵守分類規則的市民和經營者處以罰則(罰款2000日圓)的制度
明明可以分類,卻不想分類的人是對象,如果因為錯誤等原因分類錯誤的話就不成為對象。

關於分類排出指導的Q&A

Q.在什麼情況下進行指導呢?
A.明明可以分類,卻沒有進行的情況下進行調查、特定並進行訪問指導。

Q.罰則(罰款)會立即上交嗎?
A.不,指導→勸告→按照命令的順序進行,命令後1年內不服從分類而扔垃圾的情況下會成為罰款的對象。

Q.調查、指導由誰來進行?
A.調查、指導由本市職員進行。

Q.可以在地區自治會進行排放指導嗎?
A.因為可能會成為隱私問題和糾紛的原因,所以請聯繫附近的資源循環局事務所。

關於本頁的諮詢

資源循環局家庭系廢棄物對策部南事務所

電話:045-741-3077

電話:045-741-3077

傳真:045-741-6492

電子郵件地址[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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