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焚燒工廠等搬入接收時間、接收標準

最後更新日期2025年4月1日

焚燒工廠搬入接收時間

焚燒工廠搬入接收時間
設施名稱許可業者
繼續搬入者
除上述以外的人週日搬入
(僅限許可業者)
鶴見工廠上午8點至下午5點30分

上午8點45分到中午
下午1點至下午4點


※事先居住的區的
向收集事務所申請了
需要。
上午8點到中午
下午1點至下午3點45分
旭工廠上午8點至下午4點30分不可搬入

JFE橫濱金澤海洋能源中心
(金澤工廠)

上午7點到下午5點30分
※ 只有許可業者可以24小時搬入
24小時可搬入
※只有事先申請的經營者
都築工廠上午7點到下午4點30分不可搬入

破碎機可使用時間

破碎機可使用時間
設施名稱破碎機可使用時間
鶴見工廠
(鶴見資源化中心)

除週日、年末年初外,上午8點30分到下午3點30分
※但是,除了許可業者和繼續搬入者以外的人從中午到下午1點不能搬入

旭工廠除週日、年末年初外,上午8點到下午4點15分
※但是,除了許可業者和繼續搬入者以外的人從中午到下午1點不能搬入
都築工廠除週日、年末年初外,上午8點到下午4點
※但是,除了許可業者和繼續搬入者以外的人從中午到下午1點不能搬入

焚燒工廠等接收標準

焚燒工廠等接收標準

設施名稱

所在地
電話號碼
禁止搬入物品使用破碎機時搬入車輛限制
(不使用破碎)

搬入車輛限制
(破碎)

鶴見工廠鶴見區末廣町1-15-1
TEL521-2191
1可資源化的舊紙
2產業廢棄物(《橫濱市處理的工業廢棄物》(橫濱市告示第247號)中記載的工業廢棄物除外)
3特定家用設備廢棄物(特定家用設備再商品化法第2條第5項規定的廢棄物)
4不適合焚燒的物品
(1) 不可燃物
(2) 液體
(3) 大量粉末
(4) 直徑在20cm以上的
(5) 長度50cm以上的(使用破碎機時為300cm以上的)
(6) 有可能對焚燒設備造成損傷的物品
(7) 感染性廢棄物
(8) 毒物、毒物(毒物及毒物取締法第2條規定的)
(9) 動物的屍體(驅除或遺棄動物的屍體除外)
8噸車
鶴見資源化中心長度在50cm以上且不到300cm的4噸車
旭工廠旭區白根2-8-1
TEL953-4851
長度在50cm以上且不到300cm的4噸車4噸車

JFE橫濱金澤海洋能源中心
(金澤工廠)

金澤區幸浦2-7-1
TEL784-9711
8噸車
都築工廠都築區平台27-1
TEL941-7911
長度在50cm以上且不到300cm的8噸車4噸車

關於本頁的諮詢

資源循環局適當處理計畫部設施課

電話:045-671-2518

電話:045-671-2518

傳真:045-664-9490

電子郵件地址[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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