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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急臨時住宅(建設型、出租型)
由於大規模災害等的發生,神奈川縣內“適用災害救助法”的情況下,住宅受到“全部毀壞”等災害,對於自己的資金無法獲得住宅的受災者,提供應急臨時住宅。
最後更新日期2024年3月1日
現在不招募臨時住宅的入住!
臨時住宅的概要
臨時住宅是什麼
由於大規模災害等的發生,神奈川縣內“適用災害救助法”的情況下,住宅受到“全部毀壞”等災害,對於自己的資金無法獲得住宅的受災者,將無償提供。
對象
滿足以下所有條件的人
- 房屋全部損毀、全部燒毀、流出的受害者
- 災害發生時,住在橫濱市內的人
- 靠自己的資力無法確保住宅的人
- 未根據災害救助法入住其他應急臨時住宅的人員
- 利用基於災害救助法的住宅應急修理制度的情況下,預計應急修理期間超過1個月的人
- 沒有利用基於災害救助法的障礙物消除制度的人
- 不是暴力團伙成員的人
可入住的期間
原則上是兩年。
建設型應急臨時住宅是指
關於費用
雖然不需要使用費(租金)等,但是光熱水費等由自己承擔。
專案 | 負擔區分 |
---|---|
使用費 | 不需要 |
保證金 | 不需要 |
光熱水費 | 入住者負擔 |
共同利益費 | 入住者負擔 |
停車場使用費 | 不需要 |
退房時的修理費 | 不需要 |
入住者的選定方法
受理結束後,會考慮優先度來選定。(如果有相同優先級的人,則抽選。)
優先家庭
- 65歲以上的老年人中有符合以下任意一項的家庭
- 介護保險需要看護3個以上的人
- 介護保險的需要看護度2以下,癡呆症的日常生活自立度II以上的人
- 只有65歲以上的老年人的家庭
- 殘疾人中有符合以下條件者的家庭
- 殘疾人福利服務利用者(殘疾、智力障礙、精神障礙、難病患者)
- 殘疾人手冊1、2級的人
- 療養手冊(愛的記事本)A1或A2的人
- 精神障害者福祉保健手冊1級方
- 殘疾人手冊3級且療養手冊(愛的記事本)B1的人
- 有未滿3歲的嬰兒或孕婦的家庭
- 一個人的父母有未滿18歲的孩子的家庭
- 此外,希望入住者有特殊情況,有難以入住民間的出租住宅且應儘快入住的合理理由的家庭
※ 另外,不考慮多個事由的符合和程度的多少。
溫馨小語提示
- 申請每戶1次,僅限1戶。
- 如果申請內容不完備或判明與事實不符,則無法入住。
- 關於寵物(狗、貓、鳥等)的飼養,請遵守規則。
- 橫濱市設置了入住所需的設備(浴池、浴缸、煤氣桌子、照明器具)。
租賃型應急臨時住宅是指
這是受災者自己尋找房子,向橫濱市申請的方法。
租藉住宅的條件
需要尋找滿足以下1-4所有條件的住宅。
- 神奈川縣內的民間的出租住宅
- (房租滿足表中條件的住宅
家庭人員 | 橫濱市內 | 川崎市內 | 相模原市內 | 除上述市以外 |
---|---|---|---|---|
1人(1R/1K/1DK) | 75,000日圓 | 75,000日圓 | 55,000日圓 | 60,000日圓 |
2人(1LDK/2K/2DK) | 110,000日圓 | 110,000日圓 | 90,000日圓 | 85,000日圓 |
3~4人(2LDK/3K/3DK) | 130,000日圓 | 130,000日圓 | 110,000日圓 | 80,000日圓 |
5人以上(3LDK/4DK) | 150,000日圓 | 150,000日圓 | 130,000日圓 | 130,000日圓 |
- 房東同意橫濱市租藉並提供給受災者的住宅
- 1981年6月以後建造的具有抗震性的住宅
關於費用
負擔者 | 經費 | 上限 |
---|---|---|
橫濱市的負擔 | 房租 | 上述房租限額 |
共同利益費 | 實際費用相當額,包括管理費(通常支付的金額) | |
酬謝金 | 房租的1個月分 | |
仲介手續費 | 房租的0.55個月(含稅) | |
退房修繕負擔金※ | 房租的1個月分 | |
火災保險等損害保險費 | 市另行加入 | |
入住時鑰匙等交換費用 | 實際費用相當額(社會一般觀念上必要的金額) | |
入住者的負擔 | 公共費用(光熱水費)、停車場使用費、自治會費等 | |
因入住者故意或重大過失,需要超過上述退房修繕負擔金*金額的原狀恢復費用時的差額 |
※退房修繕負擔金是指支付退房時發生的恢復原狀的費用,不需要清算。由於入住者的故意、過失等原因,發生了超過退房修理負擔金的原狀恢復費用時,由入住者承擔。
入住前的流程
- 希望入住的人可以在合作房地產店找房子。
- 在不動產店的協助下,準備申請書的製作及申請所需的文件(受災證明書的複印件等)。
- 希望入住者向最近的區政府窗口提交申請文件。
- 經過橫濱市的審查,審查結束後會收到批准通知書。(目標:申請後3周後)
- 不動產店製作合同,申請者、橫濱市、房東三方在合同上蓋章。
- 從房地產店領取鑰匙後入住。(目標:申請1個月後)
咨詢
關於建設型應急住宅
建築局時市營住宅課
電話號碼:045-671-2923
關於租賃型應急住宅
建築局住宅政策課
電話號碼:045-671-4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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