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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在公園舉辦活動(公園內行為許可)

公園的利用大致分為“自由利用”和“需要許可的利用”兩種。孩子玩遊樂設施、散步是“自由利用”,但是對於暫時獨占盂蘭盆舞等公園的東西,“需要許可的利用”。另外,根據內容等,需要支付公園使用費。

最後更新日期2024年3月5日

關於公園內行為許可申請

許可申請在綠土木事務所管理股受理。
(公共機關或自治會居委會等使用時可能會減免)

〇關於長坂谷公園、北八朔公園、玄海田公園、新治裡山公園
綠色環境局北部公園綠地事務所受理(TEL:045-311-1166FAX:045-352-3086)

需要許可的使用

主要活動例

  • 自治會的節日
  • 防災訓練
  • 盂蘭盆舞、年糕大會等

盂蘭盆舞形象圖

溫馨小語提示

關於LP氣體的使用
※在行為許可中,公園管理者認為有必要時,可以在公園內使用液化石油氣(LP氣體)。
使用時,請確認以下2點。

  1. 請遵守在購買液化石油氣(LP氣體)時從銷售商處收到的關於燃氣使用的通知文件的內容,徹底安全利用。
  2. 使用液化石油氣(LP氣體)時,請聯繫管轄的綠消防署,並根據使用內容提交申報等。

關於飲食的提供
※在行為許可中,提供食品等時,需要向綠區福利保健中心生活衛生課窗口申請或申報。

手續流程

  1. 提交《公園行為許可申請書》
  2. 內容等的確認
  3. 發行《公園行為許可書》

※需要支付使用費的情況下...會發行“公園使用費的繳納通知書”,請在金融機關支付。確認交貨後發行“公園行為許可書”。

申請書下載

公園行為許可關係的申請書

關於本頁的諮詢

綠區綠土木事務所

電話:045-981-2100

電話:045-981-2100

傳真:045-981-2112

電子郵件地址[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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