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裡開始是正文

關於中區內公園的攝影手續

我來介紹一下中區公園的攝影手續。

最後更新日期2024年1月25日

許可條件

可拍攝時間

 工作日上午9點至下午5點
  ※ 這個時間包括設置和撤去的時間。

可攝影公園

 去公園一覽
 ※ 規模較大的以下公園是由環境創造局市中心公園負責人辦理的手續
   山下公園、港見丘公園、根岸森林公園、橫濱公園、大路公園大通公園、日之出川公園、山吹公園、元町公園
   山手意大利山庭園、山手公園、本牧市民公園、本牧臨海公園、本牧山頂公園、美洲山公園
 ※ 關於以下公園,因為公園管理上有課題,所以不能拍照
   新本牧公園、元町百段公園、山手眺望公園、新山下二丁目Baside公園、扇町公園
 ※ 關於開港廣場公園和山下町公園,星期一和星期五的上午進行清掃活動
 ※ 關於柏葉公園、小港南公園、本牧廣場公園的多功能廣場、小港南公園的庭院球場(網球場),
   由公園設施管理運營委員會管理。另外,需要向上述委員會申請使用等手續
 ※ 以下的港灣綠地,由各指定管理者等辦理
   橫濱紅磚共同事業體(外部網站):紅磚公園、橫濱紅磚倉庫活動廣場、大象鼻子公園、新港中央廣場
  運河公園杯麵博物館公園
   帆船日本丸、橫濱大家和博物館(外部網站):日本丸紀念公園
   橫濱錘頭宣傳事務局(外部網站):漢馬赫德公園
   

利用公園的基本想法和限制

 公園是市民們休息的場所,是安全舒適的地方。
 長時間占用寬廣的空間,發出很大聲音的攝影,會給其他公園的利用者和附近的人帶來困擾,所以不能允許。
 搬入、搬出很多器材的攝影,在準備上需要花費時間,可能會給其他的使用者和附近的人帶來困擾,所以不能允許。(為了運送器材,禁止乘車進入公園)
 另外,橫濱市公園條例第5條禁止的行為以及該條例第6條限制的行為的攝影也不能許可。

去公園條例頁面

 ※ 無法獲得許可的攝影具體例子

  • 車輛(汽車、機車、自行車)的拍攝
  • 滑板的攝影
  • 使用無人機(包括玩具無人機)進行拍攝
  • 放養動物(狗等)的攝影
  • 在運動設施以外的足球和棒球等球類的攝影
  • 使用煙火的攝影
  • 使用機械(降雨機、降雪機、電源車)的雨、雪、落葉的攝影
  • 使用鐵軌、起重機等大型器材、紙屑等無法回收的物品進行攝影
  • 長時間占用場所和設施的攝影和發出很大聲音的攝影
  • 其他,給公園利用者帶來不愉快的東西,給周邊居民帶來麻煩的攝影
  • 根據公園的情況,由於上述以外的理由可能無法拍攝,請事先充分調整。

公園使用費

商業攝影(作為業進行的攝影)

 攝影:15,000日圓
 視頻拍攝:30,000日圓
  ※ 拍攝超過半天(4小時)的話,需要支付2次的使用費
  ※ 當天在多個公園進行攝影的話,每個公園都需要辦理手續,每個公園都需要支付使用費。

上述以外的攝影(各種紀念攝影、模特攝影會等)

 攝影和視頻攝影都是3,900日圓
   ※ 當天在多個公園進行攝影的話,每個公園都需要辦理手續,每個公園都需要支付使用費。

拍攝前的步驟

1確認攝影希望日的空閒狀況

 請確認是否是按照攝影許可條件拍攝後,再諮詢希望拍攝的日子是否有空位。
  ※ 週末和節假日及閉廳時間不能受理,請事先諒解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附件的容量請在7MB以內發送。有容量限制
  ※ 為了確認來電,發送後請務必打電話聯繫
 電話(045)641-7681

2拍攝日的預約

 拍攝確定後請預約。
  ※ 週末和節假日及閉廳時間不能受理,請事先諒解
  ※ 這是為了在許可手續期間不讓其他預定進入的手續

3申請公園內行為許可(攝影許可)

 製作公園內行為許可申請書(攝影用),與能了解攝影內容的資料一起,到攝影日的8天前(標準處理期間。除修正等所需的天數外)請直接拿到電子郵件、郵寄或中土木事務所窗口。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 附件的容量請在7MB以內發送。有容量限制
   ※ 為了確認來電,發送後請務必打電話聯繫
  發送地址〒231-0023橫濱市中區山下町246號地中土木事務所攝影許可擔當
  申請書格式
   公園內行為許可申請書(攝影用)(Excel:21KB)
   公園內行為許可申請書(攝影用)(PDF:81KB)
   公園內行為許可申請書(攝影用)【填寫示例】(PDF:161KB)
   了解拍攝內容的資料: 劇本、繪畫控件、企劃書、香盤表、配置圖等

4收到公園內行為許可證,併在公共金融機關繳納公園使用費

 許可手續結束後會聯繫您,拍攝前,為了領取公園內行為許可證和繳納公園使用費,請到中土木事務所來。
 因為要在最近的金融機關繳納公園使用費,所以請在金融機關繳納的時間來所。
 確認公園使用費的繳納(用收據確認)後,發行公園內行為許可證。

5使用(攝影)公園時的注意事項

 使用公園時,請攜帶公園內行為許可證。

1栽種帶的保護

  請不要進入栽植帶,不要損傷栽植帶。
  另外,請不要在種植帶上放置或設置器材。
  請不要在樹上布線等。

2攝影場所的管理

  原則上,不能鋪設套裝和鐵軌。另外,不能使用火器。
  請保持並管理拍攝地點始終保持良好的狀態。
  請儘量不要對公園的結構或利用造成障礙。
  您不能獨占拍攝地點。請考慮到一般的公園利用者而使用。
  在使用電的時候,請進行電纜的養生等,努力不發生事故等。
  拍攝時,請考慮到第三者的隱私。
  拍攝結束後,請將公園設施恢復原狀。
  如果不能恢復原狀,則由市場代為執行,並徵收費用。

3對周邊道路環境的考慮

  違法停車是禁止的。在人行道上、公園內也禁止乘車。
  請不要在公路上、公園內隨意放置攝影器材等。
  使用範圍超出道路時,請取得所屬員警署的道路使用許可。

4近鄰調整

  請不要妨礙附近店鋪等的營業。
  另外,請事先與附近的店鋪、相關的政府機關企業等進行調整。
  (調整的日期、負責人等請用書面形式提交給中土木事務所)
  請事先向當地的自治會、居委會、公園愛護會等說明攝影內容,並獲得諒解。
  (因為附近有住宅,所以公園使用前後的器材的搬入、搬出也請注意十分鐘)

5補償等

  因拍攝而給第三方造成損害的情況,或者與第三方發生糾紛(含苦情等)的情況下,
  請按申請人的責任來解決。
  需要緊急工事等的時候,或者公益上必要的時候,請中止攝影。
  這種情況下,不接受賠償等補償。

關於在公園拍攝的資料

要打開PDF格式的文件,可能需要另外的PDF閱讀器。
沒有的人可以從Adobe公司免費下載。
Get Adobe Acrobat Reader DC前往Adobe Acrobat Reader DC的下載

關於本頁的諮詢

中區中土木事務所

電話:045-641-7681

電話:045-641-7681

傳真:045-664-6196

電子郵件地址[email protected]

回到上一頁

頁面ID:420-327-7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