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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域主體城市的規則制定和主要城市的規則等
最後更新日期2025年1月20日
土地利用和對建築物的限制等城市的基本部分,根據法令等以廣域的視點一律被規定。此外,為了建設更好的城市,在遵守統一規則的基礎上,根據地域特性制定“城市規則”和“城市建設”等措施也是有效的。
“中區町的規則製作諮詢角”,進行著考慮城市規則制定和城市建設的區民的諮詢和活動支援等。
地域建設支援制度
我們準備了各種各樣的支援菜單,支持解決地區的課題、提高魅力、建設身邊地區的城市相關活動。除了關於城市建設活動的諮詢外,還有專家的派遣、活動費補助等制度。
橫濱市民城市建設事業(提高城市魅力的設施整備補助)(都市整備局地區城市建設課的頁面)
區內城市的規則
建築協定
建築協定制度是土地所有者等在建築基準法等“最低限度的基準”上再加上一定的限制,根據達成協議的地區的各位,互相保護的。
地區計畫
地區計畫是指根據都市計畫法制定的特定地區、市區水平的都市計畫。詳細規定了城市建設的方針、目標、道路、廣場等公共設施(地區設施)、建築物等的用途、規模、形態等的限制。
景觀規劃、城市景觀協議地區
中區的一部分為了推進良好的景觀形成,根據景觀法制定了“橫濱市景觀計畫”和基於橫濱市魅力城市景觀創造相關條例(景觀條例)的“城市景觀協議地區”。
地域建設規則
所謂地域城市建設規則,是指關於建築物和土地利用等,由地域居民構成的“地域城市建設組織”,市長認定了自主制定的規則。根據被認定的“地域城市建設規則”,“地域城市建設組織”和市政府聯合引導建築行為等,地域城市建設組織自主運用規則,可以推進地域建設。
地區規劃
所謂地域城市建設計畫,是市長認定了地區建設的目標、方針、解決課題的措施等,在得到地域居民等的理解和支持的同時匯總的計畫。在中區也有以防災的觀點制定的地方。
城市建設協議地區
將謀求業務、商業等城市功能集成的地區、謀求合理土地利用的引導的地區、謀求良好街道引導的地區等,關於建築物等需要關於城市建設的協議的地區指定為“城市建設協議地區”,按地區分別制定了“城市建設協議指針”す。
城市不燃化推進事業
橫濱市將地震時發生的火災受災嚴重的地區定為重點實施對策的地區,其中,將受災特別大的地區(1,140公頃)定為“重點對策地區(不燃化推進地區)”,除此之外的地區(3,960公頃)定為“對策地區”已確定。
在這個地區,為了推進城市不燃化的措施,在建造建築物時的防火限制等的同時,支援著老化建築物的除卻和重建等的補助,狹窄的道路的擴大和廣場·公園等的整備,防災城市建設協議會等地域的組織。
“城市不燃化推進事業”(都市整備局防災城市建設推進課的頁面)
支援地區的防災城市建設
在中區內,有兩個地區接受了地區建設推進條例的活動支援,推進防災城市建設。
本鄉町3丁目地區
鷺山竹之丸地區
關於本頁的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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