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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西土木事務所道路自費工程
最後更新日期2019年2月28日
變更道路的構造物時,作為道路自費工程需要土木事務所(道路管理者)的批准(道路法第24條)。另外,因為有可以許可的規格等,詳情請諮詢土木事務所。
自費工程申請例
- 車輛進入的人行道、L型、緣石的切割工程
- 車輛進入的停車位、植樹桝的移設或撤去
- 彎道鏡、街道樹等的移設(電線桿是NTT,電線桿是東京電力的許可)
- 修復、修復受損的鋪路
- 伴隨著開發、住宅用地建設的道路整備
- 其他擺弄道路構造物的情況
提交文件
- 道路工程等實施許可申請書(複印第2份,第2張是批准書。)
<附加材料> - 指南圖(用住宅地圖等的複印件寫明場所)
- 平面圖(在能了解整個用地的圖上,施工場所和實施內容圖示)
- 縱橫圖(結構圖的樣本)
- 現在的照片
- 道路台帳的複印件或導水路等邊界調查圖的複印件(可以在土木事務所拿到)
- 公圖的複印件以及工程報價單(僅限參考,無也可以)
(申請流程)
關於本頁的諮詢
頁面ID:275-934-2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