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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非法拋棄
最後更新日期2019年3月5日
非法拋棄是重大犯罪
根據《廢棄物的處理及清掃相關法律》嚴格禁止非法丟棄。
違反該規定的情況下,會被處以五年以下徒刑或千萬日圓以下的罰款(法人的話會被處以三億日圓以下的罰款)。
大件垃圾對象品和家電再利用對象品等不進行適當的處理而放置在集成場所也是非法丟棄的。請遵守規則進行處理!
發現非法丟棄物後
- 現在正在眼前進行非法拋棄。
- 今後打算非法拋棄。
- 因為非法拋棄而逃跑了。
- 有非法拋棄。
這種時候,請馬上向員警報110報警。
請聯繫所屬員警署或神奈川縣員警“環境犯罪熱線”。
如果您控制好丟棄的地方、時間、車牌號等的話,很容易確定遺棄者,請您協助。
關於非法拋棄對策看板
在資源循環局西事務所西區役所地區振興課資源化推進負責部門交付。
因為也有沒有庫存的情況,所以請事先商量張數和設置場所等。
塑膠板(含金屬)
40cm×29.9cm
厚度3mm左右
一張約250g
被非法拋棄在私有地的情況
土地、建築物的所有者或管理者在努力保持該場所的清潔的同時,在廢棄物被丟棄時,必須自己負責處理該廢棄物。
為了不讓別人非法拋棄,請設置圍欄等,平時就要注意土地的管理。
聯繫方式
戶部警察署電話:045-324-3110
神奈川縣員警環境犯罪熱線電話:045-651-1194
道路上(市道)如果有非法丟棄物,西區西土木事務所電話:045-242-1313
如果垃圾堆積場所有非法丟棄物,請撥打資源循環局西事務所電話:045-241-9773
如果非法拋棄海,海上保安廳或橫濱海上保安部電話:045-201-4522
其他,關於非法丟棄物的諮詢
西區役所地區振興課資源化推進負責部門電話:045-320-8388
關於本頁的諮詢
頁面ID:889-681-8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