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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向認可保育所等申請入所
最後更新日期2020年4月20日
監護人不能照看孩子的情況下,可以申請進入認可保育所等。
關於入所條件的詳細內容,請看在區政府分發的“使用指南”。
區政府也接受有關入所的諮詢。
在區政府受理入所申請的保育設施、事業
認可保育所、認定兒童園、小規模保育事業、家庭保育事業
申請所需要的東西
支付認定申請書、使用申請書、證明“不能保育”的文件、課稅證明書等
申請方法
郵寄或窗口
郵寄申請時的發送地址
〒246-0021橫濱市瀨谷區二橋町190番地瀨谷區役所兒童家庭支援課保育擔當
在窗口申請時
工作日的上午8點45分到下午5點(週六開門不受理。)
請到瀨谷區政府4樓兒童家庭支援課40號窗口。
無需預約。
入所選考
根據橫濱市的入所選拔基準,決定了入所者。
保育費
根據家庭相關的市民稅金額、認定分類、有無兄弟姐妹等來決定。
關於本頁的諮詢
頁面ID:893-944-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