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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繳納晚了......

最後更新日期2019年3月12日

滯納處分

催告

對於未繳納市稅的人,會通過文件等方式進行催告,並通知他們儘快繳納。
即便如此,如果不能繳納的話,也要進行滯納處理。

滯納處分

財產的扣押、變價等一連串的手續被稱為滯納處分。
滯納處分在不能自主繳納的情況下,根據法律辦理手續,以確保市稅。
為了不受到這樣的處分,請在交貨期內繳納。

扣押

  • 催告後滯納狀況還在繼續的情況下,會在沒有預告的情況下扣押財產。
  • 財產扣押後,將轉移到變價、分紅等一系列滯納處分的手續中。

參考~致事業主

收到工資等債權扣押通知書的情況下,可以在下面的Excel文件中自動計算扣押金額,請使用。

關於本頁的諮詢

鶴見區總務部稅務課

電話:045-510-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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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045-510-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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