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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方法
最後更新日期2024年5月8日
鶴美區民活動中心是自主進行公益活動的團體和個人可以利用的。
但是,除去以宗教、政治、營利為目的的活動。
使用中心內的會議空間和器材時,請事先向中心登記使用。
填寫使用規定的紙張,附上團體發行的傳單等能知道活動內容的東西進行申請。
1~2周左右的手續需要時間。
申請被批准的情況下,可以使用活動中心內的信箱。
關於登記的團體的資訊,請確認註冊團體的頁面。
月、火、水、木、金、土(包括節假日)
- 9:00~12:00
- 12:00~15:00
- 15:00~17:00
只有第三個星期三
- 9:00~12:00
- 12:00~15:00
- 15:00~18:00
- 18:00~20:45
確認註冊許可後,可以使用。
使用最多2個月前開始通過電話、傳真、郵件受理。
一天最多可以使用兩個團體。
因為是會議的空間,所以不能舉辦講座等。
一個團體可以使用一個。
更新日期已經決定了,根據希望利用團體抽籤決定場所。
可以用於文件等的保管、使用者之間的聯絡等。
個人登錄是在填寫了必要事項的使用規定的紙張上,附上記載有地址的本人確認文件進行申請。
器材使用優先預約,所以建議您事先諮詢。
即使進行了團體登記,使用器材也需要另外進行個人登記。
請大家協助我們把垃圾各自帶回去。
關於本頁的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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