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邊界調查

最後更新日期2018年12月26日

邊界調查的概略

邊界調查是指明確橫濱市管理的道路、河川、水路等與之接觸的土地之間的邊界。
擁有與道路和水路相連的土地的人需要邊界調查的時候,根據那個人的申請,相關土地所有者和橫濱市進行會議協商。
這個會議協議成立後就決定邊界,設置邊界標製作邊界調查圖。邊界調查圖可以用於土地的買賣、地積修正、分筆等。
(邊界調查中,有在邊界未確定時,相關土地所有者和市會在場確定邊界的“邊界明示”和邊界已經確定但不明確時,再次確認的“邊界復原”。在申請之前,請確認土木事務所的道路水路等境界調查圖、道路調查課的道路台帳等有無有關邊界的資料。)

邊界調查的流程

1邊界調查的申請

需要邊界調查時,請向市(土木事務所)提交以下文件。

1.道路邊界等邊界調查申請書(第1號樣式)

pdf形式的鏈接(PDF:187KB)

doc形式的鏈接(字:45KB)


2.土地登記簿副本
關於申請地號,3個月內發行的
申請的時候,要確認申請者是現在的所有者。
3.公圖抄
在法務局3個月內拍攝的照片
4.嚮導圖
5.鄰接地所有者同意申報書(第2號樣式)
為了順利進行當地邊界的立會協議,申請者在申請前向鄰接地的所有者說明邊界調查的目的,取得在場的同意。

※鄰接地的所有者是什麼
指擁有與申請地的道路和水路相接觸(對面的三家左右)的土地的人們。
同意的人會在同意會議的申報書簽名,並得到蓋章。
這是為了確認您能參加會議協議,不同意邊界。

2諸調查

在接受了申請書的市政府,進行資料調查和實地調查。

3立會通知

通知您在當地的會議時間、地點等。
會議時間在進行工作的基礎上,很難選擇需要在場的所有人都方便的日子,所以不得不由市政府決定,請協助。

4立會協議

在當地,就道路和水路的邊界進行協商。
協議成立後,在承諾書上簽名,並得到蓋章,由此決定邊界。協議不成立的時候,道路和水路的邊界是不能決定的。

5邊界調查圖的製作等

一旦決定邊界,就設置市規定的邊界標,製作邊界調查圖。需要邊界調查圖副本的人請向各區的土木事務所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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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本頁的諮詢

鶴見區鶴見土木事務所

電話:045-510-1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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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045-505-1318

電子郵件地址[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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