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橫濱市首頁
- 防災・急救
- 防災・災害
- 災害・緊急時刻
- 對受災者的支援
- 關於受災者支援政策的各種制度
- 經濟、生活方面的支援
- 需要當前的生活資金和重建生活的資金
- 受災者生活重建支援制度
從這裡開始是正文
受災者生活重建支援制度
最後更新日期2022年10月12日
【結束】※2019年颱風15號・颱風19號相關的受災者生活重建支援制度的受理已經結束※
2019年颱風15號、颱風19號造成的災害中,本制度適用,但受理結束了。
支援類別
給付
支援的內容
申請時的詳細注意事項等請從有關制度的傳單上確認。
(制度介紹傳單(PDF:561KB)(【詳細】都道府縣中心宣傳冊)(PDF:487KB)
- 對因災害而居住的住宅全部損毀等生活基礎受到嚴重損害的家庭支付受災者生活重建支援金。
※對象災害是在橫濱市因自然災害而發生的災害救助法實施令第1條第1項第1號或者第2號的災害等。 - 支付額是以下兩個支援金的合計金額。
※家庭人數為1人的情況下,是各相應欄金額的4分之3。
住宅的受害程度 | 全部毀壞 | 解體 | 長期避難 | 大規模半壞 |
---|---|---|---|---|
支付額 | 100萬日圓 | 100萬日圓 | 100萬日圓 | 50萬日圓 |
重建住宅的方法 | 建設、購買 | 維修 | 租賃(非公營住宅) |
---|---|---|---|
支付額 | 200萬日圓 | 100萬日圓 | 50萬日圓 |
※大規模半壞的家庭不得已拆毀了住宅的情況下,和全部毀壞是同樣的支援內容。
※關於加算支援金的“租賃”,除了入住公營住宅外。
※沒有收入條件或用途限制。
※如果決定申請作為維修的話,不能變更為建築、購買,請注意。
對象受災家庭
- 住宅全部毀壞的家庭(全部毀壞) ※需要受害分類為“全部毀壞”的受災證明書。
- 住宅半壞,不得已拆除了住宅的家庭(半壞解體) ※需要受災分類為“半壞”或“大規模半壞”的受災證明書。
- 住宅用地發生了損害,不得已拆除了住宅的家庭(用地受害解體) ※需要受災證明。
- 由於災害造成的危險狀態持續,無法居住在住宅的狀態長期持續的家庭(長期避難)
- 住宅半壞,如果不進行大規模的維修就難以居住的家庭(大規模半壞) ※需要受災分類為“大規模半壞”的受災證明書。
※申請援助金的人必須是戶主。
必要材料
(1)基礎支援金 ※已經結束了。
- 受災者生活重建支援金支付申請書
- 受災證明書(除拆除用地外,需要全部毀壞、大規模半壞、半壞的記載) ※發行在各區政府進行。
- 住民票(知道受災時地址的所有家庭都能確認戶主和關係)
- 申請者(戶主)的匯款帳戶的存折複印件
⇒除上述內容外,半壞解體時需要的文件
- 滅失登記簿副本 ※發行是法務局。
⇒除上述內容外,拆解地基時需要的文件
- 減失登記簿副本
- 證明地基損害的文件(地基修復工程合同的複印件等)
※關於住民票發行的手續費減免※
從2019年10月15日開始,在各區戶籍課窗口作為本制度申請使用而發行住民票的話,手續費是免費的。
請注意在便利店發行住民票的手續費是不免費的。
發行的時候,請帶上受災證明書並出示,同時在發放申請書上申請理由(用於申請受災者生活重建支援制度)的
需要填寫。
(各區戶籍課一覽)
※關於受災證明書的發行※
關於風災,從2020年4月1日開始在各區政府發行。詳情請諮詢各區政府。
(關於受災證明書)
(2)加算支援金 ※已經結束了。
- 可以確認住宅的建築、購買、維修或租賃的合同等的複印件
※不能只申請加算支援金。
※從申請受理到支付需要2~3個月左右。(文件不齊全的情況)
※還有其他支付分類需要的文件。詳情請諮商窗口。
申請期限
(1)基礎支援金2020年10月8日(星期四) ※結束
(2)加價援助金2022年10月11日星期二 ※結束
咨詢
【受理窗口】 ※因為現在沒有受理,所以請向以下所管局提出疑問。
- 各區政府福利保健課(窗口一覽(PDF:54KB)
【所管局】
- 健康福利局福利保健課TEL:045-671-4044
要打開PDF格式的文件,可能需要另外的PDF閱讀器。
沒有的人可以從Adobe公司免費下載。
前往Adobe Acrobat Reader DC的下載
關於本頁的諮詢
頁面ID:754-067-553